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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503-976204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及标准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28 16:31
名 称: 九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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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 16:3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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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中心(所、站、队)、各驻九单位: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进一步规范九龙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禄政办发〔202512号)要求,制定九龙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2025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禄政办发〔202512号)有关要求和本目录安排,严格实施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镇司法所、纪检监察室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提交镇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决策,必须附公众、专家意见及其采纳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等材料。材料不齐全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补充完善材料,决策起草过程不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退回承办单位完善相关程序。

四、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明确本辖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镇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五、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镇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附件:2025年度九龙镇人民政府重大行决策事项目录


  九龙镇人民政府

    20253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九龙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提交时间

1

九龙镇国土空间规划

自然资源所

二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