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 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
《2025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已经县科工信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2025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县科工信局在职责范围内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确定和管理。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界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指涉及本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且对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利益或公民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
以下事项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科技领域
1.制定或修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
2.重大科技专项的设立、调整或终止;
3.重大科技平台、实验室、研发中心的建设或撤销;
4.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立项与资金支持;
5.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科技项目审批或验收。
(二)工业领域
1.制定或修订全县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2.重大工业项目的立项、审批或资金支持;
3.重点行业、企业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政策;
4.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重大工业项目审批。
(三)信息化领域
1.制定或修订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
2.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或资金支持;
3.涉及网络安全的重大政策或项目;
4.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或调整。
四、决策程序要求
凡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众参与:通过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二)专家论证: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三)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评估;
(四)合法性审查:由法制机构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五)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局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六)决策公开:决策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目录管理
(一)目录制定:每年年初由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拟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
(二)动态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可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程序参照目录制定程序。
(三)档案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材料应归档保存,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
六、监督与责任
(一)监督机制:县科工信局党组、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程序决策或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
(一)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标准由县科工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