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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503-97426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25 15:16
名 称: 禄劝翠华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8·6”一般触电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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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翠华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8·6”一般触电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15:16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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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6日11时20分许,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兴隆村委会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小蓬祖水电站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1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县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

2024年10月,县安委办成立由县应急局牵头,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和翠华镇组成的评估工作组,开展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简效能原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综合运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听取了翠华镇和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情况。评估工作组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工作的不足,最终形成评估结论。

(三)总体评估意见

1.关于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禄劝翠华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8·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清楚后,一是县应急局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了严肃追究,依法依规对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章某某和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公司和个人对事故责任主观上不推卸,按时按量缴纳了罚金。二是县安委办组织对行业监管部门县水务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强调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倍加警觉,警钟长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真正扛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后,县水务切实加大了行业监管力度,采取各种工作措施,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2.关于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县水务局、翠华镇和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对照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分别从行业、属地、企业主体角度制定了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具体整改,加大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和覆盖面的广度

二、责任追究落实具体情况

(一)黄某某,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小蓬祖水电站站长。经调查认定,黄某某作为小蓬祖水电站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操作技能,自我防护能力差,带头冒险违章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黄某某在此次事故发生后触电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章某某,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经调查认定,章某某作为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严格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县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章某某作出罚款48002.00元(大写:肆万捌仟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按时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帐户,行政处罚已完毕。

(三)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经调查认定,作为法定主体,对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禄劝翠华小蓬祖水电站安全管理存在缺陷,一是未严格监督考核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致使站长黄某某超越职责范围违章作业;二是未督促包括站长黄某某在内的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导致在非计划作业中,站长黄某某冒险违章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作出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行政处罚。罚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按时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帐户,行政处罚已完毕。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昆明川力水电工程有限公司,“8.6”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开展了事故防范整改及安全管理改进工作,公司总部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通报事故相关情况,并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构成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体系。制定了详细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资格,确保其持证上岗。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范围、方法和频次。

(二)事故有关管理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县水务局,“8.6”事故发生后痛定思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水电站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尽力遏制事故苗头。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

(三)事故属地乡镇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翠华镇,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水电站等行业领域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发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未亲自组织学习安全知识、定期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制度执行不严格,虽然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未得到有效执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规作业行为。

(二)事故发生属地政府“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意识不强,安全监管力量投入不够,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行业领域监管单位平时检查多,但发现问题隐患少,专业监管知识欠缺。

五、工作建议

(一)强化制度执行。事故发生单位要进一步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持续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维护记录等工作的审核,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执行细节符合规范要求。加强对员工操作行为的日常监督,通过现场指导、再培训等方式,督促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应急演练方案,根据企业实际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设置更加复杂、贴近实战的演练场景,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物资存放、定期盘点和更新机制,确保应急物资随时可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各有关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安全防范监管服务意识,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严格管理,继续加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第一时间“叫停”并保持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高压态势,加强类似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施工和生产经营活动,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