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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503-974162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及标准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25 14:22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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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25 14:2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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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予以公布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需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依法治(法治禄劝)、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 规划草案的起草;

)制定有关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或社会管理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涉及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制定;

)对全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以及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或者经局党组确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机关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

)涉及刑罚执行的决策(社区矫正);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事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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