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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503-97267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21 14:5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拟审批《禄劝县茂山镇娜拥、斗乌、至租村160MW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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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拟审批《禄劝县茂山镇娜拥、斗乌、至租村160MW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1 14:5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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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拟审批《禄劝县茂山镇娜拥、斗乌、至租村160MW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禄劝县茂山镇娜拥、斗乌、至租村160MW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禄劝县茂山镇娜拥、斗乌、至租村160MW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代码:2311-530100-04-01-207456)

建设单位:深能(禄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茂山镇、云龙乡、团街镇、

中屏镇

环评单位: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1回220kV线路,起于娜拥光伏升压站220kV构架,止于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升压站220kV构架,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全长18.7km。项目总占地面积1.621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2714公顷,临时占地1.35公顷。项目总投资299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的2.04%。

二、 项目施工期间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作业面适时洒水降尘、物料采用防尘网覆盖、运输采用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废水

采取现场拌合时应设置简易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拌合、养护,避免施工区域形成地表漫流,物料堆存毡布覆盖,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固废。

(三)噪声

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设备安装减震措施等噪声防治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采取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箱清运处置;塔基开挖土方就地回填或用于绿化覆土;建筑垃圾收集后尽量回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固废进行清理。

(五)生态环境

项目设计阶段进行线路比选,选取线路路径全线避让生态敏感区;塔设计选取采用用地及环境影响较小的基础型式;挂线采用无人机挂线等环境友好型挂线方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灌木及耕地;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绿化;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严格控制用地范围,禁止超范围用地;施工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宣传保护物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在基本农田范围内设置牵张场、跨越场、施工场地及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设施,不损坏农田水利等设施。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

(三)固体废物

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废物回收处理。

(四)噪声

项目运行期间单回路供电线路电磁可听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五)电磁环境

合理选择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单回路三角形排列途径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29.2971μT,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非居民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途径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7.5m时,线下1.5m高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为 3.9877kV/m,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25.5955μT,工频电场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kV/m。双回路垂直排列(单边挂线)在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线下1.5m高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为4.8644kV/m,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30.7196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非居民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共4个敏感点,距离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最近距离为10m,所有敏感点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

四、 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研发中心选矿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电话/传真:0871-68918226

通信地址:昆明市禄劝县屏山街道秀屏路22号

邮编:65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