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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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共7天,自2025年3月19日到2025年3月26日止。
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限制条件主要有: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20㎡;除行政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840元;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公示期间,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871-68912592 0871-68903685
举报地点:南街甲19号三楼住房保障科
附件:禄劝县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申请人资格公示名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