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云龙水库水源保护核心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云龙水库水源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事日程和年终绩效考评范围,与云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细化措施保障,严格按照任务要求认真开展普法考试、普法宣传工作,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步骤、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纳入工作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考核体系,制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任务,量化指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一)高位统筹部署。局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学习,明确将《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学习作为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政策法规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的学习专班,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全员覆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已失效或不适应新形势的文件及时宣布废止或修订。
(二)完善决策机制。一是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及全局会议审定重要政策性文件、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等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积极推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二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制度。严格审核、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公共参与、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作用,提高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三、 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我局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切实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总结,各项活动有记录。二是制定学法计划及学法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局学习会,深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系列法律法规以及云龙水库水源地保护特点等内容,确保干部职工在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工作中能够正确了解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局干部职工清正廉洁保驾护航,同时加强学习行政法律法规,保障干部职工依法行政。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局官方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全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严格审核,有效保障执法决定合法公正。
四、 深化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水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
(二)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运用“河长+检察长”“河(湖)警长”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法震慑作用,形成河湖保护治理合力;认真落实一级保护区每日巡查,二级保护区每周巡查,准保护区每月巡查的日常巡查要求和每年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制度,确保水源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置;在库区和主要入库河道建成自动在线监测站9个,实时对云龙水库、双化水库和石板河、老木河、水城河三条主要入库河道水质进行监测;并通过标识标牌建设、宣传材料发放和集中宣传等方式,加强水源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切实提高了水源区群众积极参与水源保护的意识。
五、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不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要求落实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做好信访接待、登记、办理、反馈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及节假日按照要求报送“零报告”。
(二)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水源区日常巡查检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群众所期所盼,摸清矛盾纠纷问题症结,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对新建项目前期,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处置在小,避免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六、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力量有待加强。2024年7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撤销,6个编制并入机关,5个编制被收回,人员分流。随着水资源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执法对象点多面广,现有人员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执法装备相对落后,影响执法效率和效果。
(二)法律宣传形式单一。水源区政策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创新性不足。宣传方式主要是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缺乏吸引力和互动性,此外,宣传内容偏重法律条文解读,缺乏典型案例分析和通俗化表达,群众理解度不高。宣传内容缺乏针对性,未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特点制定,导致居民对政策理解不深,参与积极性低。未能充分运用短视频、直播、互动小程序等新媒体手段,缺乏常态化宣传机制,多集中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活动,日常宣传频率较低。
(三)执法队伍培训不够。2024年上半年,聘请法律顾问为法规处及执法大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1次,对撒营盘、云龙执法队开展培训1次。开展执法队伍的培训不足与覆盖面低,执法队员对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仅停留在表面,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管理规定》等核心法规中的关键条款,无法精准把握内涵。在实际执法中,面对复杂的水资源利用情况,难以准确判断行为是否违法,导致执法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
七、 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定期组织案例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全面提升法治意识。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行能力,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时刻关注各种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及时进行收集和整理,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二是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当下,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开展多样化宣传形式,制作生动有趣的动画、短视频,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发布、举办线下讲座、培训、邀请专家为公众讲解政策和水源保护知识等多样化宣传,增强水源区群众的水源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水源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依法开展行政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努力提升云龙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法治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