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市县两级执法检查沟通协调机制,构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一个监管执法主体的执法模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减轻生产经营单位负担,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目标为: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 100%,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率达 100%,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达 100%,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线上执法率达 100%。
主要任务
1.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含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粉尘等)、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双控预防机制建设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着力抓住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业园区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积极引导推动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3. 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春节、国庆、两会、汛期、节后复产、岁末年初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紧盯现状开采高度100米及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粉6条”“有限空间 4条”等重点工贸企业,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狠抓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之前。
4. 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执法行动。以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危险作业、项目(场所)分包外包、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落实闭环整改措施,确保动态清零整改。
5. 做好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备案和实施工作,原则上一个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结合企业特点及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突出重点问题及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监督检查事项。
二、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县应急局在职在岗37人,扣减政务窗口常驻2人,抽调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1人,待取证3人,其余31名人员全部参与执法,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符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80%的要求。
2025年度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大队)牵头安排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具体牵头科室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科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火灾救援管理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7688天
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人员31人。2025年全年共365天,有 52周,法定节假日 52×2+13=117天。法定工作日=365-117=248天。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8×31=7688天。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362天(测算过程见附件 1)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688-3146-4180=362天。
1. 重点监管企业:按照平均闭环执法检查(含复查)一家生产经营单位需2名执法人员 2天计,共需检查工作日 4天/家。重点检查工作日安排292天,2025年计划可完成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3家(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日=292÷4=73。具体安排如下:
(1)非煤矿山执法检查 64天,重点检查(复查)企业16家次。
(2)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120天,重点检查(复查)企业30家次。
(3)工贸行业执法检查92天,重点检查(复查)企业 23家次。
(4)其他领域执法检查 16天,重点检查(复查)企业4家次(近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 一般监管企业:按照平均闭环执法检查(含复查)一家生产经营单位需 2名执法人员2天计,共需检查工作日 4天/家。一般检查工作日安排 70天,2025年计划可完成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家(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日=70÷4≈18)。
三、 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 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 1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
重要公路以及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2. 近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 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 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频次
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应结合企业的风险特点,对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以及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选取检查内容,各监管科室在编制具体监督检查方案时参照《监督检查事项》(附件 3)执行。对列入重点检查的73家检查单位(见附件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四、 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 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 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频次
2025年列入一般检查单位18家(见附件2),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非煤矿山企业5家、工贸企业5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进行随机抽取,检查事项执行《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非特殊需要,随机抽查的单位年度内只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其他部门主动联合我局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具体数量按照其他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确定,检查数量不计入本计划。
五、 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任务,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执法精准度,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按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突出执法重点,提升执法实效。要严格按照应急部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围绕相关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执法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适当、文书填写标准、案卷制作规范。要以高质量完成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质量,提高执法效能。
(三)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能够熟练操作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等系统,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执法数据资料,监督检查所出具的执法文书必须使用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2020版执法文书,不得使用旧版文书或随意改变文书样式。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行政执法一刀切等现象发生,开展执法时应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短板、弱项同步开展法治普法宣传服务,填写《应急管理法治普法记录表》(附件4)。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科室(大队)应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执法人员要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其他执法和非执法工作事项,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基础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计划执法,按行业(领域)明确执法要点,根据企业实际和时段规律、特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做到一企一方案,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按照执法方案和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要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中心,突出重点检查事项,把问题查细查实查透,做好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三是执法检查结束后,要与企业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深入沟通,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整改建议,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工作。通过执法文书、执法台账、影像资料等形式,如实记录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由政策法规科对各相关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办理的案件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对执法工作走过场、执法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严格审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及适当性,进一步加强执法案卷的规范性。
(三)切实履职尽责。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围绕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其限
期改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问题,必须
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三是各监管科室要保证执法工作信息共
享、协调联动,及时沟通情况。四是加强与其他部门间信息沟通
和通报,凡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问
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或移交。
(四)严肃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凡不依法履职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开展执法时应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卡》(附件 5)交由企业填报。
(五)强化监督考核。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杜绝“人情执法”“关系执法”和执法“宽松软”等问题。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市局将年度执法任务纳入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评,请政治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执法科室、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结果应用。
附件:1.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2.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3. 监督检查事项
4. 应急管理法治普法记录表
5.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