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水平,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成效更显著的奋斗目标,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昆明“六个春城”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合市级部门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已经完成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改革,并对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进行优化,在大队设置了4个内设机构,有效提高执法工作的高效运转。二是健全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编制并公布《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权责清单》,涉及共110项权责清单,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深化和拓展清单运用,实现权责制度化、流程标准化、运行规范化。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昆明市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2024年工作方案》,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效能。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环境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保审批服务保障措施》《优化环评审批促进经济发展九条保障措施(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对重大项目环评统筹协调,提升审批效率。强化项目清单管理,定期跟踪调度,准确掌握项目基本信息和行政审批进展。禄劝分局2024年为项目业主主动提供服务2次,帮助解决问题1个,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免于环评文本技术评估项目2件。四是探索推行即简审批。持续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效能,时限压缩比90%,即办件比70%。实现所有环保事项审批时限由576个工作日压缩至54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到90%以上。2024年禄劝分局开展承诺制环评审批案件4件。五是推进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加强执法监管,2024年至今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23余人次,对我县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开展环境监察241余家次,2024年立案查处42家,处罚金额172.61万元,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其他方式举报投诉77件,无环境事(故)件发生。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配合市级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完成现行有效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重点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二是严把法制审核关。加大法律顾问对政府涉法事务的参与度,完善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机制,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项目、合同审查、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2024年通过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48份。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按照《中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和《中共禄劝分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不断规范党委决策的程序和方法,科学决策“三重一大”议题,确保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二是加强各级各类环保督察交办投诉件的整改工作。对历次环保督察信访投诉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梳理排查。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所有整改方案均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且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均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验收的交办投诉件和反馈问题,未收到群众反馈,满意度调查均为100%,同时以排查整改为契机,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年内核实查处2起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相关线索。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专项巡视长江流域(禄劝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问题反馈意见共涉及4个方面,14个具体反馈问题。14个具体反馈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共有8个,其余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切实有效的督察整改,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三是严格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制定过程中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按照《中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和《中共禄劝分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不断规范党委决策的程序和方法,科学决策“三重一大”议题,确保了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年度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6次,内部案件审查会28次。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及本单位依法建设需要,调整设置分局内部机构。2024年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禄生环党组〔2024〕7号)。进一步明确分局内部机构设置科室、站、队及工作职能职责。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职责范围和执法要求,执法程序合法、标准统一,严格执法要求,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减少执法冲突,确保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维护法律秩序的严肃性,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三是规范履职尊法。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管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并制定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认真履行法制审核程序,确保办理质量。推行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办理案件时,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准执法。四是遵法守法、规范执法。开展警示教育6次,基地现场警示教育1次。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卡”使用制度,年内累计使用廉政监督卡164张,均不存在《廉政监督卡》列出的负面清单的情况。五是以练促战,积极参加执法大练兵活动。选派人员参加“绿剑-2024”第一批专项行动,优化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思路,提升自身执法能力;选派执法能手参加2024年昆明市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的成绩。六是强化包容审慎监管“五张清单”“减免责清单”的适用,规范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适用。2024年我分局不予处罚案件15件、从轻处罚案件2件、减轻处罚案件5件,共减轻减(免)金额332.53万元。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照每3年评估一次的要求,开展专项应急预案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和现场处置工作手册》等制度文件,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等工作。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通过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应急监测组、监察组和信息报到组。涉危企业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配备了应急员,负责企业日常应急管理工作。2024年禄劝分局共有6人次参加了环保系统举办的2期应急培训,组织重点企业参加了2期应急培训。三是监督检查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清单,开展了重点污染源企业和禄劝产业园区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编制备案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更新应急物资和添置应急设备。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重点企业的风险情况记录在册,随时备查。四是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编制了《禄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督促重点污染源企业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全年完成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3家。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环保热线的接听、记录和上报各种环境安全信息,坚持值班制和领导干部带班制,保证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信息传递畅通。督促涉危企业完善应急预警体系建设,设置废水废气在线探头监控;车间、围墙设置应急探头,针对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预警和信息报告培训。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积极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持续推进落实《昆明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二是把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内容,2024年6月组织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执法人员参加法院行政处罚案件诉讼旁听1次,并严格按照法院下发的调解意见书执行该案件处罚决定。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其他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2024年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完成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任务,开展建议、提案面商和督办,2024年涉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协助办理政协提案5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完全办理结束,代表满意率100%。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警示教育6次,基地现场警示教育1次。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卡”使用制度,年内累计使用廉政监督卡164张,均不存在《廉政监督卡》列出的负面清单的情况。三是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2024年我局公开各类文件共计82份。四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信用建设“双公示”数据质量,坚持“日反馈、周检查、月通报、季评估”督报工作机制,有效处理问题数据,提高报送质量,力争“双公示”信息的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实现迟报率、瞒报率“双清零”。
二、 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禄劝分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还有差距。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对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要求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在推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上,用力还不均衡。
(二)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需持续推进,不少矛盾纠纷在信访途径上循环,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统筹谋划、打造亮点略显不足,推进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四)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力度还需加强。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上率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等制度,推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二)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抓好环境日宣传。灵活运用党员干部“双报到”、进社区等载体形式,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用活群众语言,注重互动交流,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扎实推进普法深入实施,使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干部职工的共识。
(三)坚持依法履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宪法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职能优势,围绕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在省市级领导下,扎实做好工作监督、法律监督、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和视察等服务保障工作,以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