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紧紧围绕水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提质增效。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系统学习、完整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将法治水利建设向纵深推进。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水法律法规等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水利系统法治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市水利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同时,以提升执法规范性建设为导向,通过专题培训、网上培训、现场教育、参加执法考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单位执法人员立足岗位需要及既定规范要求,加强水行业法规、行政规定学习,增强专业法治能力,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尽责水平。2024年,通过学习培训,全局共有30名执法人员获得全县统一更换的行政执法证,并设法制审核人员1人,执法效能显著提升。三是面向社会广泛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和责任。并结合自身职能,广泛宣传与涉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2024年来,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和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意识。共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册各1860余份,节水宣传品2000余件,依法完成水资源费征收116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1万元。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水利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动态,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不断完善政府机构职能,合理发挥机构职责。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优化单位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目标。理顺各科室的职责关系统筹结合,完善了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等职能,高效推动水利工作有序发展。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专业化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推进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基层执法协同。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和透明性。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县领导的统一协调下,我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制作了水利系统白话版办事指南,投资项目“容缺办理”事项清单。持续减少办理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持续“减证便民”,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结合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做到“应联尽联、应检尽检”,以联合检查来减少“进门次数”,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先后完成了企业在线水表更换,企业水源更换、协助办理水土保持审批等事项。通过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企业的能力。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活动。认真落实《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入企宣传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评价监督平台,强化线上监督。做好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全面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氛围。制定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获得用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获得用水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建立完善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由政策法规和监督科牵头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也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丰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我局开展合同签订、行政执法、民事纠纷等事项上提供法律意见。2024年,云南丰沛律师事务所代理和参与县水务局案件共28件,其中行政案件1件、民事案件11件,行政复议16件;审查各类合同、协议9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让其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通过举行听证会、入户调研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通过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工作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等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不断提高本部门执法能力,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入企检查次数。按照依法下放、合理下放的原则,将部分行政处罚权向乡镇(街道)赋权,有效解决乡镇街道“只有管理权没有执法权”的困境。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随着社会的发展,涉水违法行为的查处因发生时间短、隐蔽性高,导致了查处难度不断加大,不易发现的困境。执法人员在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的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多部门联合开展保护水资源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0件,已全部结案。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系统梳理了水利行业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持续推进执法岗位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岗位责任、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统一了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提高了执法文书、案卷规范水平。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四是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促进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按照非强制手段优先适用原则,实行事前提醒的工作机制,在水资源税、水土保持费征收、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加大提醒、指导机制,利用好现代化监测手段达到管理目的。持续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宣传辅导和实施防控等关键环节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实现同类行政违法行为数量逐步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水利部门的行政处罚主体和处罚措施进行了认真清理,进一步规范了水行政处罚行为。加强了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遴选具备资格、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的执法人员配备到行政处罚执法岗位上。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不断完善强化水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健全了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违法行政行为的产生,实现了水行政执法的及时、有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在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存在宣传方式单一、内容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导致部分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不够深入,法治意识和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随着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水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三)执法协作机制有待完善。水行政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差距,部分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不高,一些水事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影响了执法效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切实增强宣传针对性。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意识。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职。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力度。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执法装备配备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