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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501-953440 主题分类: 教育概况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17 15:14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责任督学 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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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责任督学 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1-17 15:14 浏览次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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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工作计划

为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加强学校和社会联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及《关于第七届责任督学督导责任区划分和开展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禄政教督办〔2022〕12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经常性督导工作任务

三月   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四月   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

课业负担情况

五月   乡(镇)街道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六月   “双减”“五项管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九月   学校精细化常规管理情况;

十月   乡(镇)街道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月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十二月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情况。

三、专项督导工作任务

   四月  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办学质量专项督导;

五月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监测筹备情况专项督导;

七月  屏山中心幼儿园晋级升等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导;

十月  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四、工作方式

(一)责任督学依法、依规行使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指导职责。

(二)责任督学实施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三)责任督学通过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督导。

(四)责任督学督导过程中应准确做好督导记录,如实反馈意见,督导结束2个工作日内向责任区组长或副组长提交督导评估记录表、问题管理表、投诉(举报)受理情况记录表、督导工作报告等,组长和副组长汇总整理后次月上旬报督导室。

(五)发生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督促处理并报告情况。

 (六)专项督导由县教体局教育督导室另行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责任督学对学校(园)的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不得接受被督导学校(园)的陪同、宴请和提供的各种招待与礼品、礼金等;不得影响被督导学校(园)的正常工作秩序。

)学校园)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积极配合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园),督导室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向县教体局提出对学校(园)主要负责人、举办者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学校(园)对督导结果有疑义或异议的,可向督导室了解或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