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501-94934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08 10:35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 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 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0:35 浏览次数:20
字号:[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城〔20247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城〔2024169)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按照昆城管联〔202412号文件和《中共昆明市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完善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就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今年5月份制定城管委办20241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泛开展动员部署,明确责任清单,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属地对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管;执法大队对本辖区的城市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现象进行查处,对渣土运输车辆及其它工程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有效推动建筑垃圾治理,我局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提高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提升了城市环境质量。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方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规范审批制度。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渣土承运单位三方首先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提供建筑垃圾的收纳地点和收纳单位的相关收纳文件签订保洁协议,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定通过后,由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建筑垃圾核准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进工地、进小区、进装修商铺等方式,宣传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建筑垃圾管理的认识。组织力量集中清理责任区域范围内的无主暴露建筑垃圾;同时加强日查夜巡,从严查处乱倒乱弃建筑垃圾行为,开展不间断巡检,集中力量整治建筑垃圾排放相关违规行为。

(四)对个人及商户装修改建产生建筑垃圾的,执法人员加强事前监管,主动上门告知拉运标准、倾卸地点、如何密闭等信息,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扬尘。

(五)强化巡查监管。结合城区实际,开展偷倒建筑垃圾频发点摸排,发现偷倒风险点2处。针对频发点、风险点,制定了适用的计划、完善了巡查账记录,力争做到早发现,速处理

(六)集中清理整治。对于遗留的已经形成堆放点的建筑垃圾,责成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目前已清理乱堆放检查工地次63(次),污染路面案件1件,违规倾倒案3件,工程渣土共64950吨,处罚金额40350元,装修垃圾945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448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量192吨,排查出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点位数量2个,清理违规点位建筑垃圾900吨。

(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运输车辆不密闭运输、抛撒滴漏污染路面、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过程规范有序。2024年以来,查处乱堆放建筑垃圾等行政执法案件2件。县行政审批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共办理核准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10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人员规范处理建筑垃圾的意识较为淡薄。部分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装修单位及从业人员

尚未形成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施工单位人员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增加了执法管理难度。

(二)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执法队员不间断巡察来发现违法行为,往往是事后发现,导致整治的人力物力投入较大。因此应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关注建筑垃圾整治的氛围,对于私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坚决打击。

三、下一步打算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坚持行业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严管重罚、疏堵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筑垃圾清理整治的重要性。继续坚持责任明确到人、时限明确到点;继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推诿拖拉、弄虚作假的落实问责,确保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继续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质效意识。做到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要按照《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督促工地现场设置施工围墙(围挡);指导施工单位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设施等,并按规定对建筑垃圾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同时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充分利用媒体,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和市民积极参与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建筑垃圾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