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息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息公示表
公示单位:禄劝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反馈问题 | 督察发现富民县、寻甸县、西山区等部分地区还存在违法采矿现象,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富民县晟沅采石场无证开采违法行为被公安部督办,至督察进驻仍在采矿,场区生态破坏和扬尘问题突出;寻甸县云南龙泉矿业石头山采石场年采45 万吨项目尚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应予恢复的开采面未开展生态修复,已修复区域植被存活率远低于水土保持方案 90%的目标;西山区振兴石料加工厂、尾石山鑫滇石场矿山开采面积较2018 年关停时增加了 1.8 万平方米;五华区白龙山矿业、陡普鲁矿业等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相关延续手续等。 |
整改目标 | 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按方案实施矿山治理和修复工作。 |
整改措施 | 1:开展全县盗采矿产资源全链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巡查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采矿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坚决斩断盗采矿产资源各端利益链条,有效遏制盗采矿产资源高发、多发态势。 2:对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在建矿山提前 6 个月提醒,并告知延期相关事项。需要延期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延续手续;到期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3: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从源头上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 4:督促责任主体认真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加强生态修复过程管控,确保生态修复质量;加强巡查检查和治理修复后的管护工作,巩固修复成果。 5:建立健全矿产资源长效监管机制,多形式加强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宣传,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2024年,禄劝县先后制定印发了全县《盗采矿产资源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在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领域共开展巡查144次,其中与公安机关联合巡查6次,夜间巡查27次,白天巡查117次,出动人员432人(次),2024年在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涉刑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案件3起。 对九龙镇塘子箐采石场、文林三哨方解石场等多家企业采矿证到期前6个月发文提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提醒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要求属地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加强矿业权监管,对多家企业下发严禁持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开采、销售矿产资源的通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 根据市级部署安排,禄劝县示范工程项目分2个批次实施。其中第一批实施项目含59座矿山、66个图斑,图斑面积81.3674公顷,设计修复面积88.4766公顷,总投资2149.4258万元,第一批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于2月4日经市级专家评审通过,2月26日取得市级批复,3月7日进场施工,第二批实施项目含61座矿山、82个图斑,图斑面积143.1837公顷,设计修复面积168.9982公顷,总投资4324.207万元。第二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于5月8日经市级专家评审通过,6月11日取得市级批复,7月13日进场施工。 监管机制方面,禄劝县印发《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管体系的意见》禄办通〔2024〕52 号。利用新媒体工具和传统宣传阵地通过标语、宣传车、村村响等多载体、多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打击非法采矿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宣传的网络延伸到乡镇、村社区,重点乡镇还采取张贴打非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张贴宣传标语、公告 20 余条,发放各类宣传册 1000 余份,各乡镇及自然资源所利用赶集日在人流密集的镇主干道、集市设置宣传咨询台,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现场咨询、违法案件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相关政策知识。共悬挂宣传横幅 35 幅、发放宣传资料 3000 余份、宣传手提袋 1000 余个、现场讲解答疑 400 余人次,以案示警,让更多群众认识到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危害性,较好地发挥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
自查自验情况 | 该问题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了县级自查自验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邮箱:lqzrzyj@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尹志云 0871-68913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