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崇良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关于张崇良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省市驻禄各单位:
根据《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张崇良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禄干〔2024〕150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12月6日会议研究同意:
张崇良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朱迎山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副科级,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段华磊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主任(副科级,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王金华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角春留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水资源管理处处长(正科级,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张荣誉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水资源管理处副处长(副科级,八级管理岗位),因机构改革,原职务自然免除;
张远华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林章 任屏山街道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张永华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张晓锐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