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区2024年11月份自来水水质卫生监测检测结果的通告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管理,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2024年11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市政供水的1个出厂水和3个管网末梢点末梢水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检测,检测情况如下:
本次采样在1个市政供水厂(桂花箐水厂)采集水样1件,在3个管网末梢点(禄劝自来水公司、禄劝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禄劝秀屏派出所)分别采集水样3件,检测项目共9项,为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高锰酸盐指数、游离余氯、臭和味、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检测结果见附件)。
附件:1、2024年4季度禄劝县市政供水出厂水水质卫生监测检测结果
2、2024年11月份禄劝县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监测检测结果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2024年4季度禄劝县市政供水出厂水水质卫生监测检测结果
序号供水单位检测项目数合格项目数不合格项目1桂花箐水厂990 综合合格率100%
|
注:1、出厂水中消毒剂余量要求: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为0.3~2mg/L;二氧化氯(Clo2)为0.1~0.8mg/L。
2、检出总大肠菌群时,继续检测大肠埃希氏菌。
3、综合合格率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中6.8水质检验项目合格率要求进行计算。
附件2
2024年11月份禄劝县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监测检测结果
指标结果 | 色度 | 浑浊度 | 肉眼可见物 | 高锰酸盐指数 | 游离余氯 | 臭和味 | 菌落总数 | 总大肠菌群 | 大肠埃希氏菌 |
检测件数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合格件数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合格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1、水龙头水中(末梢水)消毒剂余量要求: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0.05mg/L;二氧化氯(ClO2)≥0.02mg/L。
2、检出总大肠菌群时,继续检测大肠埃希氏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