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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410-91928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29 16:30
名 称: 关于开展集中残疾评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筛查、成人视力筛查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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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中残疾评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筛查、成人视力筛查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9 16:30 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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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中残疾评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筛查、成人视力筛查服务的通知

残疾人朋友们:

为有效解决重度残疾人办证难、换证难的问题和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决因儿童发育障碍导致儿童致残的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服务对象

(一)残疾评定对象

1. 符合办理残疾人证一直未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

2. 残疾人证已到期,但无生活自理能力,无法正常沟通的残疾人;因家庭困难、自身身体等原因无法前往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的残疾人。

3. 已持有残疾人证,但残疾人证与本人残疾类别与等级不符的残疾人。

(二)康复救助筛查对象

1. 具有禄劝县户籍(或在禄劝县内取得居住证)。

2. 有康复潜力、相应康复指征、生命体征稳定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3. 年龄:0-6岁,经评估具有较好康复价值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4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

4. 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5. 成人眼疾患者。

二、 服务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上午9:00-下午18:00)

三、 服务地点

禄劝县残联办公楼院内。

四、 服务流程

(一)评定对象准备好残疾评定申请材料(残疾人证申请表1份、残疾评定表2份、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大一寸白底照片2张、住院及门诊病历等相关检查材料),其中: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领取,由各乡镇(街道)残联或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指导服务对象做好申请材料的填写及网上办证申请操作。

(二)县残联按照服务时间,组织专家到现场开展评定和筛查工作,申请评定或筛查的群众到服务地点参加评定、筛查。

如在评残、办证和筛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残联联系。

评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沿芸, 68904007

筛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顾有梅, 6899556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