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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410-91357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23 17:03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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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3 17:03 浏览次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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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3. 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推进旅游市场开发和全域旅游。

4.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5.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7. 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 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实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 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13日,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2023年2月21日,十五届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5个方面58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七个方面整改意见,我局针对反馈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责任,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科室(部门)。先后召开了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解决巡察整改中的困难问题,截至10月中旬,5个方面5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 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抓好主题教育。及时召开主题教育专题部署会,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和任务清单,确保主题教育工作落实;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加强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学习;指导2个党支部制定为民解忧实事计划2件,组织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次42人次。二是抓好意识形态。2023年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组织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次,参加“云岭先锋”夜校培训3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志愿服务活动7次,组织到皎平渡镇、威信县扎西镇开展实地教学2次,赴延安开展理想信念教育1次,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相关纪律规定,认真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纪律教育、警示教育。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召开党组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18次,传达乡村振兴、酒驾、醉驾、赌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会议精神等案例3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以案促改”反腐警示教育学习4次,家风教育2次。四是落实“智慧党建”各项任务。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转接,2023年转出党员2人,转入党员2人,完成1名党员云南省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入党材料录入;推广运用“云岭先锋”APP,实名登录率达到100%,规范上传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内容,对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添加,有效开展组织管理和党员教育等工作。五是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活动,推荐上报实干家2名;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做好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2023年共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名,晋升四级主任科员1名,提拔使用股所级干部5名,招录新公务员1名,接收事业单位转隶分流人员2名。

3. 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一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项目总体设计已完成编制。项目目前在进行用地报批工作,相关报件根据土地报批及县领导专题会议要求已编制完成,个别在进行专家评审,占补平衡及失地保险金已缴纳至县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待核定后开展后续工作。工作难点项目矿产压覆、地面违规附着物拆除等,已通过我单位及县自然资源局、皎平渡镇的通力合作有序完成。二是滇派文化产业园项目完成初步选址土地储备、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正积极协调推进滇派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前期(用地、迁改等)工作。三是云龙乡糯沟细农文旅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土地协调、项目规划工作,项目一期已开工建设,正在推进项目二期、三期可行性报告审批、招投标相关工作。四是环轿子山国家步道项目正在开展复勘工作。五是金沙江流域(禄劝段)文旅经济带开发建设项目已召开规划编制专题汇报会,听取初步规划成果汇报。六是三江口温泉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已完成三江口温泉核心接待区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备案,项目通过7月21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3 年第 6 次会议审议,目前已取得项目规划许可证,目前正在积极申报施工许可证。

4.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一是做好旅游品牌创建。完成3家等级民宿申报(凤家古镇镇河客栈、马鹿塘怡然居、乌蒙乡何家村轿子迎宾酒店)、7家金牌旅游村和乡愁地申报(转龙镇月牙村委会、转龙镇桂泉村委会、转龙镇腊乌卡村、中屏镇火本村、乌蒙乡乌蒙村委会、乌蒙乡大渣村、马鹿塘乡干塘子村)、3家3A级景区申报(平安福、凤家古镇、原始部落野温泉)。圆满举办云南禄劝2023年轿子山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活动期间,共开展规模以上主题文化活动12场次,惠及人数59202人次。结合文化旅游节活动契机,在昆明广播电视台举办了“起轿登高 最美相逢”云南·禄劝轿子雪山旅游宣传推介新闻发布会。二是绿美景区创建。2023年—2024年计划全面完成轿子山景区及彝人大寨商业街、凤家古镇景区绿化美化工作,目前已完成轿子山高山杜鹃园、生态停车场等部分苗木种植和草籽撒播绿化工作,1-9月轿子山景区完成景区绿化4084平方米,植树8679株,投资268.6万元;凤家古镇完成绿化120平方米,植树200株,并对新创建的A级旅游景区按照绿化美化标准进行质量等级评估。三是持续推进“旅游革命”。做好旅游线路规划和信息发布。开发推出“禄劝文旅智慧地图”导览系统小程序上线,为市民打造禄劝文旅主题路线出行的“随身导游”。持续推出“二日游、三日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游”“红色文化游”“学党史,跟党走,做长征精神传承人现场教学”等系列旅游线路规划,通过都市时报、禄劝文旅、掌上禄劝等在线平台发布,让游客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切实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和评价标准;深入推进旅游厕所革命。目前全县累计建成A级以上旅游厕所34座,2023年新建团街红军总部旧址旅游厕所、团街旅游厕所2座,目前正有序推进,预计12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5.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一是强化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依托春节、元宵节、轿子山文化旅游节等节庆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群众文化活动。截至10月30日,全县共开展线上线下文化活动1560场次,受惠人数454982人。其中,文化惠民演出209场次,惠及群众266248人;戏曲进乡村55场次,惠及群众14987人。辅导业余文艺团队16场次300人;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质增效工程,完成崇德街道和云龙乡综合文化站提升打造,完成皎平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禄劝图书馆轿子山阅读点和禄劝图书馆平安福阅读点的打造;完成第四批优秀文化讲解员培养386人;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全县新增图书14372册。二是优化智慧服务,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截至目前,禄劝文化馆线上数字展播、文化资讯、地方特色资源库、共享资源等946条,平台访问量70355人次。文苑禄劝资源建设量9条,浏览量104。禄劝图书馆网站和禄劝图书馆公众号公布公共文化资源176条:电子书百万册、少儿绘本1000 册,名师讲坛1万+讲,访问量20809人次;读者总访问量35159人次。三是持续巩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不断提高文化从业人员素质。开展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覆盖11个乡镇153人。四是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和制度建设。制定乡镇(街道)《文化站管理使用制度》《文化馆总分馆制管理制度》及其它功能室管理制度等9个制度、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管理使用制度》等6个制度,统一标识、标牌和规章制度。五是宣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悬挂宣传标语、印制并下发《条例》读本2140册、《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牌214份,17个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条例》上墙悬挂、读本上架。六是公共图书馆持证读者达到500余人,接待入馆读者6117多人次。全县有读者证4000余张,全年外借图书14560册次。图书馆开展多形式阅读推广志愿者服务活动35次;共3988人;讲座、展览等活动10次,1640人参加;基层业务培训17次,437人参加。七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15次,举办5.18国际博馆日宣传活动,开展“博物馆里来过节”活动线上申报1次和馆内活动6次,举办“残疾人进博物馆”助残活动1次,至10月,接待昆明青年企业家协会、台商协会,香港企业家、禄劝青年企业家协会、福建企业家等近45家企业到禄劝博物馆参观,开展传统教育活动6次,20人以上进馆参观团队42支,50人以上进馆参观团队15支,开展各类培训8次,目前进馆参观人数共计4352人次。

6.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一是文物保护工作。香海庵目前修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工程量已完成90%,变更方案已完成编制,待维修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即可开展后续变更收尾工作;申报国家文物6项。继续完善我县95项不可移动文物统计的相关内容;开展长江流域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实现了对全县文物资源调查管理的全覆盖(95项);持续推进省级文保单位木克红军壁画、市级文保单位蒋家大院、汤郎马巡检司衙署、县级文保单位转龙彭氏民居、观音阁,兆乌张氏民居、小招租文昌宫七项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方案编制工作,汤郎马巡检司衙署已完成编制,并报市局进行专家评审;完成红军烈士洞保护展示提升项目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兆乌张氏民居顺利完成修缮工程,现准备进行验收评价。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古建筑1座,并进行整改;完成全县文物安全责任书、看护协议书制作,并完成签订工作;拟定推荐翠华界牌“红军长征毛主席路居旧址”、九龙“红军烈士洞”、屏山镇克梯村委会“凤家城遗址”、汤郎乡汤郎村委会“汤郎马巡检司衙府”、屏山镇角家营“香海庵”、崇德街道办崇德村委会“营盘山遗址”、撒营盘镇“西南神学院”等七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完成相关申报材料收集编撰工作;完成彝汉文摩崖石刻临时抢险方案并实施,寻回部分塌方碎片,初步完成彝汉文摩崖石刻修缮方案编制,准备进行方案论证工作。二是持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训64人,完成2023年第一期少数民族舞蹈人才沙龙活动暨彝族、傈僳族蹀脚舞人才培训138人,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活动、转龙镇“巧手生花制扇智美” DIY团扇制作、“指尖流韵·百媚千红”禄劝民族刺绣盛典展示活动等18场次4068人,完成8名省级传承人的材料编写。

7. 依法行政。一是认真理清涉及本系统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编制权责清单,精简行政审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文化经营单位175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文旅经营单位40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认真完成日常监管和“两节、两会”、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召集各乡镇(街道)文广中心主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法规培训,并与之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实现了“管理到户、责任到人”的监管格局。完成对全县文化、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业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1次。四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开展线索摸排,与各乡镇文广中心、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深化综合治理,坚持专项斗争与“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旅行社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专项整治”以及“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将扫黑除恶工作与日常执法监管、安全检查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定期排查和随机排查相结合。五是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 法治宣传繁文旅——‘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文旅行业法律法规培训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题宣讲等专题法治宣传共3次,法治宣传2次,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监督检查,配合教体部门开展艺术培训机构年检工作。联合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县域旅行社门市部开展专项检查,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涉养老诈骗”旅游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组织旅游活动行为、发布虚假宣传旅游信息行为等,同时向经营单位负责人及旅游消费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按照县反恐办工作要求,每季度参与涉恐隐患排查专项督导检查;配合县委宣传部完成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及相关专项检查;开展娱乐场所禁毒防艾排查与宣传;转发禄劝反诈工作联络群中的宣传内容,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六是截至10月底,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2件,已办结。无要求进行听证和复议情况。截至10月底,“一机游”平台共收到投诉件10件,平均响应时长1分钟,平均办结时长1小时58分钟,24小时办结率100%,游客投诉处置满意度100%。市长热线共收到投诉件58件,办结率100%,投诉办理率100%。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文化科、旅游科、市场管理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图书馆;

4.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5.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附件决算公开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3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8.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3887.89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49.76万元,下降47.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49.76万元,下降47.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减少主因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较上年减少600.64万元,群众文化较上年减少69.99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减少191.9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减少700.00万元,生产发展较上年减少521.94万元,以上5项共计减少2084.46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较上年增加135.13万元,文物保护较上年增加60.91万元,还有其他上级补助资金和职工社保缴费及人员工资有小幅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3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21万元,占总支出的65.27%;项目支出707.86万元,占总支出的34.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4069.32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31.25万元,下降49.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8.49万元,下降43.12%;项目支出减少1022.76万元,下降59.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减少原因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较上年减少630.64万元,群众文化较上年减少69.99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减少191.9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减少700.00万元,生产发展较上年减少521.94万元,以上5项共计减少2114.55万元;其他上级补助资金和职工社保缴费及人员工资有小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0.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7.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7.8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3年非基本建设类项目4项,共计支出707.7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617.7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7.28%,用于我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包括基层公共文化均等化、“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支出;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补贴0.0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1%,用于我县4A级景区轿子雪山门票减免补贴;文物修缮8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30%,用于我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香海庵”的修缮支出;乡村红色文化旅游打造10.0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1%,用于我县乌东德镇、翠华镇、皎平渡镇“乡村红色旅游”项目补助支出,项目已于2022年完成并投入使用,此经费为应付项目尾款。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4069.32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31.25万元,下降49.92%。主要减少原因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较上年减少630.64万元,群众文化较上年减少69.99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减少191.9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减少700.00万元,生产发展较上年减少521.94万元,以上5项共计减少2114.55万元;其他上级补助资金和职工社保缴费及人员工资有小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7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旅游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等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1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我县乌东德镇、翠华镇、皎平渡镇“乡村红色旅游”项目补助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工作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9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0万元,决算为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决算为17.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10%,完成年初预算的89.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万元,决算为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9%,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万元,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20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实际支出17.98万元;年初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实际支出0.13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09万元增加17.62万元,增长1616.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98万元,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元,下降73.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原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用较高,报废处理后经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昆汽编办复〔2023〕23)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7.9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度减少0.36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1辆。我局原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用较高,报废处理后经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昆汽编办复〔2023〕23)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7.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因工作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联系指导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2万元,比上年的1081.43万元减少988.91万元,下降91.44%,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决算报表填报错误,将部分项目补助资金填列到基本支出中,增大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实际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变动不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包括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具体包含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98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9.94万元,固定资产115.9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6.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9万元(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采购22.01万元,公务用车采购1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9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公平均衡地配置公共文化产品,尤其是要努力维护低收入及弱势群体的基本文化权利。政府通过集中采购、发放补助等手段,扩展文化服务内容,畅通文化服务通道,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社会成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各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对社会成员实行全免费开放。各级国营艺术院团、影剧院要安排一定场次低价向弱势群体演出或放映。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保留基本的模拟频道,保障他们收看电视的需求。同时,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大政府投入,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西部、农村倾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对农村陈旧落后的基础文化设施进行改造,推进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服务不平衡的状况。当前我国重点文化支农工程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就是要保证广播电视入村到户,为农村提供内容、质量俱佳的广播电视节目;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就是要加强农村电影院建设,增加电影放映点,加强农村电影拷贝配送管理,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增加电影放映数量,确保农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就是要在经济落后地区新建 2.5 万个左右的综合文化站,配置相应的文化设备,确保全国每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就是对一些地广人稀的落后地区因地制宜配置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开展综合一体化流动文化服务。二是要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首先,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三农”报道,增加“三农”节目量及播出时间,有条件的城市要开通农村版面及农业频道。市、县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把服务基层、服务农村作为首要任务。其次,加大对“三农”题材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级为文艺创作单位把“三农”题材纳入创作计划,保证每年产出一定比例的反映“三农”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优秀农村题材剧本,免费让本地艺术院团使用,鼓励其为农演出。再次,增加“三农”读物出版量,多出版发行对农民胃口,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图书出版物,各地政府也应结合实际开展送书送杂志下乡活动,为农村文化室免费发送书籍,鼓励市县两级图书馆实行一卡通工程,使图书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三是要建立农村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提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创建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等评价体系。

3. 文物“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识、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

4.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是指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向公众免费开放。这一举措是政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实践。通过免费开放“三馆一站”,政府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助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因此,“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索引号530128002573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110510115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