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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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
2. 组织和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 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
4. 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 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 组织指导协调禁毒、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7. 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 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9. 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 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根基
一是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组织全县政法干警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线下互补充的方式,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指引前行,引领全县政法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确保广大政法干警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同党中央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是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围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配合完成市级政法机关政法队伍调研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干部队伍交叉调研工作,组织完成县级政法单位干部队伍和乡镇政法委员调研,进一步摸清掌握政法干部队伍现状,为优化政法干部队伍,加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参考。
三是强化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以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推动机关转作风、树形象、提效能。
2. 聚焦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一是坚持筑牢国家安全防线。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强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营造“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深化“两个责任”和“两个清单”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是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具体措施》为指引,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县、乡、村三级“四中心”融合实体化运行,巩固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七个闭环”工作。
三是突出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坚持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理念,围绕“四降两升”工作目标,全面压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将信访疑难案件列为县级领导包案化解,逐一明确包案领导及责任人,推动一批信访积案化解。
四是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坚持战时与平时相结合,筑牢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安保维稳防线,强化日常巡逻和值班值守,依托红袖标志愿者、圈层防控体系建设等推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人员管控、公共安全管理等实战指挥体系形成闭环,做到“六个严防、三个确保”。
3. 夯实基层基础,有序有效推进平安禄劝建设
一是在争当排头兵大竞赛中不断争先进位。围绕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和市委打造“六个春城”中心任务,将纳入竞赛项目的“平安昆明”指标列为重点工作,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指挥调度、实时盯办督办。
二是在基层基础建设中不断延伸治理触角。构建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治队伍叠加巡防新模式,不断延伸农村社会治安治理触角。创新实施“1+1”城乡社区警务,县委平安办制定出台《关于在农村地区推行“轮户轮值、户户联防”群防群治机制工作实施方案》,为群众提供户籍业务咨询、预防电信诈骗提醒、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
三是在平安创建中不断以“小平安”汇聚“大平安”。2023年,组织召开县委政法工作暨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评选表彰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并成功创建市级平安小区、市级平安村、市级平安社区、平安乡镇、平安单位。
四是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形势研判分析会,对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进行部署安排。
4. 高位统筹推进,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按照“队伍实体化、工作实战化”要求,全力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和“七降两升”工作目标,建机构、建队伍、建机制,成立县、乡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和下沉指导。2023年,县指挥部共召开普法强基工作会议18次,及时调度各专项普法工作队、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三是积极做好普法宣传。为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补充完善“禄劝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普法专题讲座和线上答题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四是强化工作考核。县、乡两级指挥部充分发挥督导考核作用,按照“下考一级、分级考评、捆绑考评”的原则,切实增强各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做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5. 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监督和法律服务保障能力
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的排查整治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组织力量到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评查,就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法律服务提质增效。积极做好法律顾问聘用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办公室、维稳指导办公室、综治督导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治部。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办公室
政治安全办公室
维稳指导办公室
综治督导办公室
执法监督室
政治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5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93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8.04万元,占总收入的93.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31万元,占总收入的6.4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84万元,增长1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23万元,增长19.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3.39万元,下降41.84%。主要原因是增加:1.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0.00万元;2.水务局汇入维稳工作经费30.00万元;3.市烟草公司汇入协同办案费30.00万元;4.养老保险22.09万元;5.医保保险6.79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14.00万元。减少:1.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3.00万元;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补助资金5.39万元;3.疫情处置资金3.65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96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23万元,占总支出的87.08%;项目支出125.08万元,占总支出的12.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67万元,增长4.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49万元,增长8.00%;项目支出减少24.83万元,下降16.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1.公务员基础绩效奖34.35万元,2.年终奖20.39万元,3.目标考核奖29.05万元,行政人员工资33.13万元;减少:1.综治维稳经费50.00万元,2.网格化服务管理资金24.82万元,3.移民维稳工作经费4.4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3.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等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经费18.1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10.00万元;省级基层党委政法委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3.00万元;2023年省级综合治理暨平安云南建设5.06万元;烟草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经费43.62万元;维稳工作支出22.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4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7%。与上年相比增加118.07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1.公务员基础绩效奖34.35万元,2.年终奖20.39万元,3.目标考核奖29.05万元,行政人员工资33.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621.12万元,部门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47.05万元,2022年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经费18.1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10.00万元,省级基层党委政法委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3.00万元,2023年省级综合治理暨平安云南建设5.06万元,烟草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经费43.62万元,维稳工作支出22.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4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0.06。
9. 卫生健康(类)支出5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3.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9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4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5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1.4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24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仅预算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0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93万元,增长15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4万元,增长14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务用车油卡充值0.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部门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部门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部门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9万元,比上年增加10.63万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经费10.63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97.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94万元,固定资产30.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