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410-91254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22 16:32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2 16:32 浏览次数:12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561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 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 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 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的处置工作。

5、 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 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 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 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 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提出解决信访问题、完善信访政策的有关意见建议。

10、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推行一线工作法。一是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下访化解矛盾。为方便群众及时就地向领导反映问题,推行县级领导分乡镇(街道)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各乡镇(街道)挂钩领导定期到基层开展定点接待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二是开展定点接待信访群众工作,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定点接待群众工作,带头到县信访接待中心接访群众。三是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作用。我县已全覆盖建立县、乡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方式对辖区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集中交办,压实各职能部门化解信访问题职责。

2. 压实三级责任。一是压实县级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建立县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机制,对44件重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问题等信访事项列入县级领导包案,通过县级领导包案化解29件,化解率达66%,示范作用发挥明显,形成全县矛盾纠纷信访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二是压实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为激励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信访主体责任,对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给予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励加分;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交办包案案件涉及人员或群体越级上访的给予年度综合目标惩罚扣分。三是压实村(社区)四职干部责任。对村(社区)四职干部履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实行绩效考核扣罚制,对辖区人员发生越级上访的,实行绩效考核扣罚制。倒逼村(社区)干部履行好信访维稳工作职责,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外溢。四是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及村(社区)责任人实行评先评优否决制。年度内发生人员重复到京上访、5人及以上到京集体上访、20人及以上到省、市大规模集体上访、被市级以上通报、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到主会场上访的、取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作为领导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3. 抓实四项工作。一是抓实风险评估,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开展调查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二是抓实初信初访,通过规范办信程序、跟踪办理结果,确保群众初信初访问题“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上行。三是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强化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压实压细乡镇(街道)属地排查化解工作任务。规范“纠纷告知、劝导分流、转接办理、督促反馈”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流程,依托“四中心”职能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四是抓实“三率”工作,建立“三率”工作月通报制度,每月对信访事项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情况进行通报,方便各责任单位了解掌握案件办理情况,对连续“三率”靠后和不达标的单位按要求在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上进行发言,确保各责任单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4. 呈现一降两减三扭转趋势。一是信访批次和人次同比均下降;二是群众大规模到县政府上访明显减少;三是“钉子案、骨头案”总量再减少(如李胜银长达10年的信访问题,挂牌督办后得以妥善化解);四是房地产领域信访群众规模性聚集维权问题得到扭转;五是到县政府办公区缠访闹访情况得到扭转;六是群众信访上行苗头隐患得到扭转。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科、督查督办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03万元,占总收入的89.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14万元,下降14.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94万元,下降15.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80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1.津贴补贴支出增加1.13万元;2.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0.77万元;3.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60万元;4.信访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0.31万元;5.基本工资支出减少1.28万元;6.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95万元;7.信访事务支出减少39.97万元;8.信访事务工作经费减少6.75万元;其他收入2023年度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0.80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9万元,占总支出的95.24%;项目支出10.31万元,占总支出的4.7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56万元,下降15.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87万元,下降19.48%;项目支出增加10.31万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1.职工各类社保增加津贴补贴支出1.1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7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60万元。2.职工各类社保减少:基本工资支出1.28万元;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95万元;信访事务支出39.97万元;信访事务工作经费6.36万元;信访事务工作经费3.81万元。项目经费增加:2023年度信访维稳工作经费10.3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度信访维稳工作经费10.31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6%。与上年相比减少32.85万元,下降13.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经费职工工资及各类社保减少32.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9%。主要用于信访事务、行政运行、工资福利等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7万元,缴纳本单位2023年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8万元,缴纳本单位2023年单位职工失业保险费。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5万元,缴纳本单位2023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84万元,缴纳本单位2023年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干部职工2023年住房公积金15.14万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信访工作公务接待支出为0.13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信访工作公务接待支出为0.13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信访工作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5万元,比上年增加5.98万元,增长25.48%,主要原因分析信访事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协调解决大规模群众来访、市级带案下访、解决疑难信访案件相关工作;其中差旅费增加4.88万元,信访工作公务接待增加0.13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08万元,固定资产4.8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推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561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