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关设置、编制
禄劝县城市管理局属于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城市管理科、园林绿化科4个科室。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7人(参公管理16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5人,退休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由人社局管理。
(二)单位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措施、行业标准、行业规范、中长期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指导各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3、 负责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公厕、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的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城区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的监管,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附属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执行城市照明规章和管理规范,制定城市照明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内涝处置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和燃气具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承担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 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收费标准;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
6、 负责拟订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及设施管理的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设置许可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 负责管理城市绿化用地,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县城规划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进行指导、监督、核查,参与全县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
8、 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指导执行;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9、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10、 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 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建后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违法违规建设治理工作;负责生活施工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治理工作;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管理工作。
12、 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受理“12319”呼叫业务;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县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13、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年度重点工作
(一)践行绿色发展,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
打造绿美春城,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竞赛在全市19个县市区考核一季度排名第十一名,其中:临违建筑整治拆除完成率107.72%。二季度排名第一名,其中:临违建筑整治拆除完成率105.91%。三季度排第一名,其中:临违建筑整治拆除完成率117.75%;背街小巷(含支次道路)整治提升完成率100%,并列第一。(注: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一二季度不参与排名)
(二)“四抓四促”,争当创文、创卫、创园“先锋队”。
一是抓体制机制,促责任传导。建立“三项机制”,即:工作汇报、反馈整改、信息报送三项机制。二是抓志愿服务,促全民参与。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爱国卫生教育、绿色健康生活等主题,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共享共治”。三是抓基础建设,促氛围营造。多方筹措资金,全面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城管执法岗亭,建设完成“禄力同心”户外劳动者驿站、学雷锋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等。四是抓关键环节,促全面推进。2023年,圆满完成省级文明城市复审相关工作;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城市复审相关工作。
(三)融合“城市管理+普法”,打出社会治理“组合拳”。
围绕城市管理领域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提升、市容秩序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普法”工作,将城市管理和普法强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已制作并发布城市管理普法宣传视频第1期(门前三包管理)。
(四)全面对标补短,争做平安建设“优等生”。
一是扎实抓好反恐防范工作,强化涉恐人员排查,坚决守住暴恐活动“零发生”的底线。开展反恐督导检查。共完成了4轮反恐督导检查任务,1次应急反恐演练。二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三是深入推进禁毒工作。共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8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800余份。四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阳光执法”,杜绝吃拿卡要;坚持“教育先行、首违不罚”,杜绝“任性执法、逐利执法”。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五)积极推广“引摊入市”,守住城市“烟火气”。
坚持“疏”与“堵”相结合的原则,在便民利民、不扰民、不妨碍交通、不侵害他人正当利益,保证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在县城区设置6个引摊入市点600余个摊位,将流动摊贩引导进入疏导点进行规范经营。
(六)创建“青年文明号”,培养城市管理“生力军”。
突出实践锻炼,以“练”强本领,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市容秩序整治、环境卫生管理等重点工作,在实践锻炼中学习执法流程、沟通技巧和办案能力,积累执法经验,增长真才实干,真正练就一身过硬素质。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抓手,结合党建促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活动,践行为民办实事,青年先行、展青春风采。组织学习研讨、开展“主题党日(团日)活动到基层”、开展“服务标兵、优质科室、群众满意窗口”等活动。制定重大民生实事计划10件,已完成6件;制定为民办事计划20件,已办结12件;制定民生实事计划5件,已办结3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185个。2023年,县城管局成功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
(七)因地制宜全覆盖,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禄劝县共辖17个乡镇(街道),194个建制村,2601个自然村,配置1吨以上垃圾收运车111辆,垃圾中转站6座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座,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9座,垃圾房750座,垃圾池790个,垃圾桶3644个,钩臂式垃圾收集箱体774个,保洁车(手推车)2741辆。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80.27%。一是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建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评选“红榜村”110个,黑榜村55个,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面引导。二是垃圾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按照“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运行机制,建立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管护制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将17个乡镇生活垃圾纳入城乡一体化处理范围,不断加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及时得到清运处理,杜绝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的发生。三是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新阵地作用,采取“支部带动+党员冲锋+群众参与”的形式,强化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示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集体经济,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760.88万元,本年总收入为417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3377.03万元,其他收入为798.74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760.88万元,总支出489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40万元,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553.7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垃圾清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公共设施修复、城市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县城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城区公厕建设及免费开放费等。
(三)2023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46.39万元
年末资金结转原因是县城区市政设施修复、路灯改造、公厕建设等项目有结余。
(四)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禄劝县城市管理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二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三是最大限度的发挥了资金效益,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
四、 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禄劝县城市管理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二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三是最大限度的发挥了资金效益,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
2023年,在市局的科学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城管局紧扣“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目标,争当城市管理建设活动排头兵,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作风,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经验
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多方式筹措资金,克服困难,同心同德,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城市环境得到美化,为全县人民提供了干净整洁的人居生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1. 城管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大城管”工作合力还不够强,智慧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职能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缺乏规范的管理程序和作业流程,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综合管理积极性还未完全激发。
2. 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难度大。由于早期城市规划的局限性和后期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滞后,导致公厕、垃圾转运站选址难,甚至存在“无地可用”的困难;垃圾处理厂数量不足,处理种类分类不全,造成前端分类末端一并处理的问题,对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产生阻碍。
3. 执法难点矛盾问题较突出。由于综合性市场规划不足、设置不科学,导致顽固性占道经营管理难,缺少有效管理手段。面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存在“有法难行”的现象,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手段。广大市民因对城市管理工作缺乏了解而造成工作开展困难。
4. 资金保障不足制约管理质量提升。城市管理各行业作业服务和设施运行维护经费基数过低,在昆明市乃至云南省处于较低水平,现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与禄劝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匹配。城市管理协管员、环卫工人等工资福利待遇低、社会保障不到位、队伍不稳定。
5. 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补植补种效果难维持,人员密集场所人为踩踏严重;两家管理养护公司存在管理养护不到位的情况,且因历史遗留问题,绿化公司存在消极怠工情况;园林绿化工作职能职责移交部门较多,存在的问题难以整改和解决,导致后期管养难。
(三)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围绕“1347”,即:“一个核心、三项重要任务、四项基本工作、七个重点民生项目”引领城市管理工作笃行求实,对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不断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县城管局将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核心任务,通过“智慧化、精细化、专业化”的管理措施,持续在“提升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打造高质量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