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拳击协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0-1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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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国强、石加云、杨钧中、张晓彪、张兴华等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拳击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拳击协会。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拳击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拳击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