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计划及补助资金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计划及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24〕56号)要求,现将市级下达我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计划任务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计划任务及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积极统筹开展工作,按时落实任务分解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房抗震改造支出,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尽快将县级下达任务数分解落实到户,精心组织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的各项工作。
二、 基本原则
(一)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改造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对采用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要控制建房面积,人均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农村人均住房面积,防止加重农户建房负担。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民居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的问题。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坚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建设,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村庄面貌。
三、 目标任务
下达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计划42户(指标分配详见附表) ,实际任务及资金补助标准以市财政局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终下达为准。
四、 工作内容
(一)严格对象范围
1. 对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三是农房抗震改造方面。主要支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有意愿、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条件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四是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已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等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愿意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等原因,经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逐级审核后,可提前实施改造并纳入以后年度计划。
2. 不得列入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二)严格审批流程。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要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各乡镇(街道 )、村、组要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严格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资金筹集与拨付
1. 资金筹集。要统筹使用中央、省下达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按照中央关于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统筹支持实施农房抗震改造。
2. 资金拨付。农房抗震改造的补助资金拨付,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兑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四)有序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为主。各地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
五、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及时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相关事宜,按时完成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二)加快任务进度。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年度农房抗震改造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同推进力度,按时完成年度农房抗震改造的竣工验收,并及时完成兑付资金。
(三)做好资金运行及绩效监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继续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对于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将进行通报,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四)做好政策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要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对象审批、实施结果等信息。要在乡村两级公开危房改造对象审核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及时接受处理社会群众政策咨询、合理诉求。
(五)做好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台账,实行一户一档,做到专人负责,规范齐整。加强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加强部门间信息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确保信息数据共享。
附件:禄劝县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计划任务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禄劝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计划任务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街道) | 任务数(户) | 补助资金 (万元) | 备注 |
1 | 屏山街道 | 1 | 1. 80 | |
2 | 崇德街道 | 0 | 0. 00 | |
3 | 翠华镇 | 3 | 5. 40 | |
4 | 九龙镇 | 0 | 0. 00 | |
5 | 茂山镇 | 4 | 7. 20 | |
6 | 团街镇 | 3 | 5. 40 | |
7 | 云龙乡 | 2 | 3. 60 | |
8 | 中屏镇 | 0 | 0. 00 | |
9 | 撒营盘镇 | 1 | 1. 80 | |
10 | 则黑乡 | 0 | 0. 00 | |
11 | 马鹿塘乡 | 0 | 0. 00 | |
12 | 乌东德镇 | 0 | 0. 00 | |
13 | 皎平渡镇 | 3 | 5. 40 | |
14 | 汤郎乡 | 0 | 0. 00 | |
15 | 转龙镇 | 25 | 45. 00 | |
16 | 乌蒙乡 | 0 | 0. 00 | |
17 | 雪山乡 | 0 | 0. 00 | |
合 计 | 42 | 75. 60 | ||
拟纳入禄劝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42户农户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