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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407-88596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7-24 09:43
名 称: 关于加强2024年火把节期间社会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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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年火把节期间社会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09:43 浏览次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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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年火把节期间社会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火把节系列活动已于7月20日陆续举行,为确保期间全县社会治安持续平安稳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火把节是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振兴的盛大节日,是充分展示平安、法治、美丽、和谐禄劝良好形象的重要时刻,遵守和维护良好社会公共秩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责任,倡导“安全、有序、文明”过节。

二、 节日期间,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严处酗酒滋事闹事、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阻碍执行职务、损毁公共设施、违反交通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严禁在治安管控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火把、松香等物品。

四、 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售卖火把、松香、飞雪、彩带、摩丝、孔明灯等物品;严禁使用塑料充气棒、充气锤等物品相互追逐打闹;严禁使用飞雪、彩带、摩丝等喷洒他人。

五、 参加活动应有序进场、出场,自觉接受现场值勤民警、辅警及志愿者的检查,严禁翻越、攀爬、冲闯活动现场及周边的隔离栏、围墙、栏杆等警戒区域;入场后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严禁起哄、制造噪音及投掷饮料瓶、食物、荧光棒等不良行为。

六、 未经县指挥部授权并向公安机关报备,禁止在活动区域上空、场内放飞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他飞行物体;禁止使用便携式、车载式业余无线电台和车辆模型无线电遥控设施。

七、 倡导绿色出行、错峰出行,严格按照要求将车辆停放于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不按指定路线行驶。

八、 宾馆旅店、民宿、网吧和出租屋等行业场所要规范经营,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严防违法犯罪人员藏匿。

九、 若遇突发案(事)件,请保持冷静,及时向现场民警、辅警、志愿者寻求帮助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其他强制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或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金沙圣火·罗婺欢歌”火把节安保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