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二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政策解读情况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二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情况。2024年二季度,没政策文件在禄劝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发布。
(二)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情况。2024年二季度,全县通过政务新媒体“禄劝交运”、“禄劝县应急管理局”、“禄劝政务服务”等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等政策解读12次。全县政府系统22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国、省、市政策解读50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印发文件解读少。检查中发现,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以本单位名义印发公开发布文件解读少。
(二)多元化解读比例过低。检查中发现,全县各级各部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没有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视频等形式制作解读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23〕21号)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背景和目的、核心概念、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做出解释性说明。
(二)提升政策解读业务水平。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要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和发布能力,尤其是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要尽量使用动漫、图表、问答、访谈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开办政务新媒体的行政机关应通过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及时解读本单位制发的政策文件,同时转载与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密切有关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未开设政务新媒体的行政机关可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账号“魅力禄劝”发布政策解读。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信息公示栏、流动宣传车、益农信用社、村(居)民微信群、广播、大喇叭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扩大政策传播范围,确保政策性文件的到达率和知晓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