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国稳等同志试用期满任免职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国稳等同志试用期满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省市驻禄各单位:
根据《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张国稳等同志试用期满任免职的通知》(禄干〔2024〕76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6月26日会议研究同意:
张国稳 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科级);
张宇翔 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马鹿塘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刘 甲 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乌东德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朱 琳 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
王自祥 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
张 信 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
刘 洋 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
赵秋萍 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
张荣誉 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
赵 芳 试用期满,任云南禄劝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
张雪萍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免去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参照副科级干部管理,试用期半年)。
上述十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