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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406-878798 主题分类: 招生考试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19 16:51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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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9 16:51 浏览次数: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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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招委成员单位,各中小学、中心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等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

各相关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县统筹、城区联动、乡镇自主、体现公平”的工作原则,在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施“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政策,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入学工作。

(一)优化资源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

和规定,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布局布点调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变化,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生育政策调整和乡村振兴等带来的挑战,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学校规划建设和改扩建,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继续实施“三名”工程,继续

加强禄劝名校、名师和名长的培育提升工作。推进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共同体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提升教育服务县域发展战略水平。

(三)科学编制招生计划。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提前将本区域内秋季学期应入学、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区域等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县教体局结合预登记情况,根据就学需求,提前分析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户口、居住地、学校规模、交通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盲点,确保应入尽入。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对县域内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

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五)认真落实军人子女优待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落实脱贫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政策。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孤儿、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切实做好烈士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及以上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的入学工作。驻艰苦边远二类及以上地区现役军人子女需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继续落实水源保护区户籍人口就学优惠政策,继续做好教师子女入学的照顾政策,继续落实“患重大疾病儿童少年”“亲兄弟姐妹入学的照顾”等惠民政策。做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纳税大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对因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援外医疗任务中表现突出,受到记功及以上奖励或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子女按政策给予优待。

(六)继续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继续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不再提供“就学联系函”。根据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报名数据,认真分析学生结构、就学需求、学位供给,提前研判热点、难点、矛盾点、风险点、隐患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入学顺序,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种矛盾,维护好社会稳定。

(七)继续做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工作。凡已办理禄劝户籍落户手续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就学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入学;未办理落户手续的禄劝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就读。

(八)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体局联合残联、卫健等部门根据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逐一核查评估,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部安排入学,确保应入尽入。县特殊教育学校可接收6—15周岁中轻度智力障碍者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积极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轻度残疾安排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通过送教上门方式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九)依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按照“谁审批、谁主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籍随人走”政策,严禁“空挂学籍、买卖学籍”等违规行为。

(十)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牢固树立常态化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双线十人制”“动态归零督查制”“闭环工作机制”和“四步法”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适龄子女不失学辍学。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做好相关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实时更新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及日常管理相关数据。健全在校学生特别是脱贫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防控辍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关注单亲家庭、学困生等特殊群体学生,防止复学后辍学。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十一)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县内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要加强校园足球等特色项目的培育和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网点学校的作用,推进体育网点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事宜安排详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初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招收体育网点生及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生工作方案》。

二、 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全县小学计划招生4940人,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入学率达100%。

(二)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报县教体局教育科备案后延缓1年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三)入学原则及招生范围

实行“依据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下同)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入学”。实行“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根据禄劝校点布局和学校办学条件,县城小学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乡镇小学实行报名登记入学,招生原则上按每班45人下达。

1. 县城学校招生规定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在县城各小学划定范围的,优先安排入学,报名时提供户口本或住房产权证明(户籍在划片范围的可不提供产权证)。

(2)禄劝户籍但不在县城小学划片范围,在县城租房居住的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县城幼儿园毕业的,可依据县城小学招生满员情况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小学入学。

(3)外县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县城租房居住、有固定工作、2024年2月29日前办理有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禄劝当地购买社保(养老保险或医保)一年以上(以缴费记录清单为依据),其子女符合入学年龄的,依据县城小学招生满员情况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小学入学。

2. 县城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县城学校(含屏山小学、民族小学、思源学校、秀屏小学及屏山中心校)一年级实行划片招生。招生范围如下:

(1)屏山小学

计划招生14个班630人。招收户籍或父(母)亲住房在屏山街道办南街、北街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范围:禄劝县城掌鸠河以西、南塘河以北,南至大松树村、北至英子龙村所属片区。

(2)民族小学

计划招生16个班720人。招收户籍在咪油村委会咪油村、永平村,旧县社区练甸村、东华村,角家营村委会的适龄儿童。父(母)亲住房在屏山街道鼎城佳园、彝城新都、世纪中心、阳光尚居、三溪温泉小镇、凤家古镇、河畔尚居、公园1号小区的居民子女。已配建学校的四季银座•健康城小区居民子女暂纳入禄劝民族小学招生范围,单独组班,待该小区配建学校建成后转入配建学校就读。

(3)思源学校(小学)

计划招生10个班450人。招收户籍或父(母)亲住房在秀屏社区一至五社区、马家庄村的适龄儿童以及屏山二幼大班毕业的适龄幼儿。具体招生范围:南塘河以南,东至咪油村,西至武定木果店村所属片区。学位有余的情况下,招收距离思源学校相对较近的屏山中心幼儿园、甫风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和未来星幼儿园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4)秀屏小学(红军小学)

计划招生10个班450人。招收户籍或父(母)亲住房在禄劝县城掌鸠河以东,圣果树庄园以北(含圣果树庄园),客运站以南,小龙潭村以西(含小龙潭村)和砚瓦村委会、绿槐村委会所属片区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在县城区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

(5)屏山中心校

屏山中心校共招收10个班450人,其中秀河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180人,崇德小学计划招收2个班90人。招收屏山街道辖区内上述学校划片范围以外的适龄儿童,由屏山中心校安排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没有在县城区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安排至秀河小学就读。崇德小学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接收有一定音乐爱好和特长的小学四年级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家长和学生自愿前提下统一办理转学到崇德小学就读。

3. 乡镇学校招生

各乡镇小学一年级的入学由乡镇中心校负责安排。招收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在本乡镇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登记办法

1. 县城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集体报名。报名儿童应具有本园的学籍并实际就读,年龄不足的不得登记上报;

2. 县外幼儿园毕业需回禄劝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户籍或住房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的,8月1日—5日携带户口册、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招生办进行认证;户籍或住房不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的8月10日前到户籍地小学报名入学;

3. 乡镇小学的报名入学工作。各中心校在7月15日前将学校入学的报名时间、辖区各校点招生范围、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等向社会公布,并于8月10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工作, 8月15日前完成入学安排并向家长发放本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的入学通知书。

三、 初中一年级入学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全县小学毕业生4278人,初中计划招生4278人;适龄少年均可入学,入学率达100%。

(二)入学安排

初中入学实行依据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下同)为主,“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以实际居住地),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根据禄劝初中校点布局和学校办学条件,县城初中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乡镇初中实行小学毕业生直升或报名登记入学,招生原则上按每班50人下达。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规定如下:

县城初中招生范围:

2024年招收初中学生的县城学校有以下5所:禄劝一中、禄劝民族中学、屏山中学、秀屏中学、思源学校。

1. 禄劝一中初中班

计划招收7个班共计340人。(1)招收50名南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南村户籍学生及家长可向县招生办提出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的户口本原件交县招生办审核;(2)招收40名体育网点生,其中足球项目招收30名(男生15名,女生15名),田径项目10名(男生5名,女生5名);(3)面向全县招收250名自愿申请到禄劝一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中50名招收在秀屏小学实际就读3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县城片学校按照“小学对口初中入学的方式”分配指标到校,乡镇学校以保障进城务工子女为目的分配指标到乡镇学校。由全县各小学(中心校)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级完中初中部计划招生人数指标到校分配表》,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综合评价”的原则,自行制定推荐方案。推荐方案需经学校家委会审议通过,并面向全体家长、师生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同时报县招生办备案)。必须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流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上以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推荐参考依据,不得另行组织各类招生考试。

各小学(中心校)推荐名单必须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招生办安排入学。

2. 民族中学初中班

计划招收7个班共计340人。(1)招收1个体网班,共计40名体育网点生,其中篮球项目20名(男生10名,女生10名),田径项目10名(男生5名,女生5名),武术项目10名(男生5名,女生5名);(2)招收6个民族班,民族班面向56个民族招生,共计招收300名自愿申请到禄劝民族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全县各小学(中心校)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级完中初中部计划招生人数指标到校分配表》,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综合评价”的原则,自行制定推荐方案。推荐方案经学校家委会审议通过,并面向全体家长、师生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同时报县招生办备案)。必须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流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上以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推荐参考依据,不得另行组织各类招生考试。

各小学(中心校)推荐名单必须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招生办安排入学。

3. 屏山中学

计划招11个班共计550人。招收户籍或父(母)亲住房在以下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1)屏山街道南街、北街社区(掌鸠河以西、南塘河以北,西至大松树村,北至英子龙村);(2)掌鸠河以西、南塘河以南的彝城新都、鼎诚佳园、咪油村、世纪中心、阳光尚居、永平村所属片区;(3)英子龙村、南甸村,官庄(上官庄、下官庄)、荣发村。(4)乌蒙乡、雪山乡户籍,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到屏山中学就读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4. 思源学校初中班

计划招10个班共计500人。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安排到思源学校就读。

(1)云龙中心校所属小学的云龙乡户籍小学毕业生。

(2)户籍在秀屏社区一至五社区、马家庄村的小学毕业生、思源学校小学毕业生。

(3)掌鸠河以西至崇德街道范围(岔河三队、大桥头、大咪拖、羊槽、马鞍山、硝井、官田、崇德、小湾、七星庄、角家营、大栗园、董家营、小揖麻、凤家古镇)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4)乌蒙乡、雪山乡户籍,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到思源学校初中班就读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5)在县城务工、经商人员在县城租房居住(县外户籍人员2024年2月29日前办理有居住证、暂住证),其子女在县城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学校学位差缺情况安排就读。

5. 秀屏中学

计划招16个班,共计800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安排到秀屏中学就读。

(1)招收禄劝户籍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屏山街道、崇德街道(屏山中学、思源学校招生范围以外)的毕业生。

(2)乌蒙乡、雪山乡户籍,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到秀屏中学就读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3)在县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县外户籍人员应持有2024年2月29日前在屏山街道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依据学校学位差缺情况安排就读。

6. 乡镇中学

县城学校以外的各乡镇初级中学招收本乡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在本校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雪山乡、乌蒙乡的小学毕业生,学生和家长可自愿选择在转龙镇中学、秀屏中学、屏山中学、思源学校初中班就读。

(三)报名登记办法

1. 县内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报名;

2. 县外就读要求回禄劝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户籍或固定住所在屏山街道范围内的,家长于8月1日—5日携带户口册、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到县招生办报名登记,招生办按上述学校招生范围安排就读;户籍或固定住所不属屏山街道范围的,8月20日—9月1日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学报名,由学校接收就读,名册上报县招生办。

(四)入学规定

1. 户籍或固定住所在屏山街道、崇德街道,按划定范围安排入学;

2. 禄劝县内屏山、崇德街道以外户籍在县城务工租房居住人员,依据县城初中学校招生满员情况,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

3. 外县户籍在县城务工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户口本、务工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依据县城初中学校招生满员情况,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

4. 推荐到禄劝一中、禄劝民族中学就读的民族生、进城务工子女等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县招生办,报送时间不得迟于2024年7月20日;

5. 各乡镇中学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必须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学校盖章后发放;推荐到禄劝一中、禄劝民族中学就读的各民族学生、县城学校小学对口初中入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县招生办盖章发放;

6. 学校和县招生办严格按审批过的新生分配名册注册学生学籍,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已分配到其他学校的学生到本校就读。未按分配入学的学生,学籍原则上办理在原分配学校,所有资助和其他资金以学籍划拨,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擅自接收学生就读的学校校长及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

7.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服务,确保按时入学。对确实无法入学的残疾学生学校应安排送教上门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到初中学校就读。

四、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评价、消除大班额

(一)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各小学、中心校要认真抓好小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体现义务教育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评价采用等级加激励性评语的办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2024年小学毕业生文化考试采取和期末考试相统一的方式,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全市统一时间(6月20、21日),其他学科作为考查科目,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由教研室负责命题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命题的质量,加强考务组织管理。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按省、市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发展状况与成长过程,继续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严格控制增量、逐年消除存量”的原则,逐步消除大班额。对已存在的大班额实行销号管理。

五、 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招生入学工作

(一)确保和谐稳定

县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招生入学工作,强化管理,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定期研究并妥善处理好我县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建立长效协调工作机制,确保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明确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职责,统筹配置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坚持稳字当头、稳字求进,尊重历史,尽量保证招生政策的延续性;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和社会稳定。

(二)优化服务,推进“阳光招生”

各学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效能革命、作风革命”四项制度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建立和完善公示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县教体局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加强家校协同育人,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积极面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六、 严肃纪律,全面强化监督检查

(一)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在2024年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款”等;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进一步完善监督问责机制

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规范办学的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或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部门处理。

县教体局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后,结合新学期开学检查工作,对中小学执行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等具体情况,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督促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2024年9月20日前检查落实情况将报市教育体育局。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级完中初中部招生计划指标到校分配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级完中初中部招生计划指标到校

分配表

序号

学校

小学毕业生总数

禄劝一中计划招生人数指标分配(计算比例4.9%)

禄劝民族中学民族班计划招生人数指标分配(民族班面向56个民族招生)(计算比例为7%)

备注

县城片小校对口初中入学指标分配

乡镇进城务工子女指标分配

少数民族学生总数

少数民族生指标分配

汉族学生总数

汉族学生指标分配

1

秀屏小学

265

50

/

76

5

189

13

禄劝一中分配比例执行往年制定招生政策

2

民族小学

710

35

/

250

18

460

32


3

屏山小学

658

33

/

272

19

386

27


4

思源学校

247

12

/

141

10

106

7


5

屏山中心校

267

13

/

138

10

129

9


6

撒营盘中心校

239

/

12

119

8

120

8


7

九龙中心校

302

/

15

172

12

130

9


8

转龙中心校

414

/

21

167

12

247

17


9

翠华中心校

235

/

12

146

10

89

6


10

皎平渡中心校

138

/

7

55

4

83

6


11

茂山中心校

109

/

5

42

3

67

5


12

中屏中心校

100

/

5

54

4

46

3


13

则黑乡中心校

96

/

5

38

3

58

4


14

团街中心校

78

/

4

32

2

46

3


15

乌东德中心校

77

/

4

26

2

51

4


16

汤郎中心校

78

/

4

51

4

27

2


17

马鹿塘中心校

77

/

4

26

2

51

4


18

雪山中心校

67

/

3

9

1

58

4


19

云龙中心校

37

/

2

34

2

3

0


20

乌蒙中心校

80


4

15

1

65

5


合计

4274

143

107

1863

132

2411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