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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404-855482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及标准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30 10:54
名 称: 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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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目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30 10:54 浏览次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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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国土空间体系规划;

2.需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和重要区域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市场监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等。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工作实际,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局属各科、室、队、中心,需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