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县卫健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2024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禄政办发〔2024〕5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符合以下标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优生优育等公共服务类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卫生健康领域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对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附件:拟列入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统计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拟列入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统计表
序 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 拟提交县人民政府 集体讨论决定时间 |
1 |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方案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4年上半年 |
2 | 禄劝崇德街道卫生院建设方案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4年上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