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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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2024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具体如下:
(一)市场监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要改革措施;
(二)制定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发展等方面的规划;
(三)涉及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的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市场监管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