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县科工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2024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职责职能,确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创新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拟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后报经本地本部门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纵向查看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