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县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法律法规,对照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报应急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制定禄劝县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者调整防震减灾领域重大规划
1.防震减灾规划;
2.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二)制定防震减灾领域的重大行政措施
1.编制或者调整全县地震应急预案;
2.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措施。
(三)涉及防震减灾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由国家、省、市和本县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
2.使用实际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
3.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需经本局负责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附件:2024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
2024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
序号 | 事项名称 | 责任科室 | 提交时间 |
1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 震害防御科 | 2024年第二季度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