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进一步规范禄劝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县财政工作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编制或调整全县财政工作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改革方案;
(三)制定或调整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制定或调整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 名称 | 承办单位 | 政策依据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县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2024年9月 |
2 | 禄劝彝族苗 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 | 县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2024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