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雪山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进一步规范雪山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关于印发2024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禄政办发〔2024〕5号)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雪山乡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 编制或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 行政村村庄规划;
3. 国土空间规划;
4. 集镇建设规划;
5. 需乡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 制定有关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卫生健康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粮食生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就业促进、宅基地审批、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 制定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路交通、村庄规划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 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 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 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 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三、 有关要求
(一)乡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明确本辖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乡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雪山乡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雪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雪山乡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 拟提交时间 | 是否属于行政 规范性文件 |
1 | 雪山乡国土空间规划 | 自然资源所 | 2024年12月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