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乌蒙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和法治决策,提高政府行政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禄政办发〔2024〕5号)要求,经乌蒙乡党委研究同意,制定2024年度乌蒙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乌蒙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编制或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3.需上级部门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1.对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施;
2.对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决策;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有关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决策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等,以及各类图书馆、文化展示中心、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乌蒙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乌蒙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乌蒙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时间 |
1 | 《乌蒙乡国土空间规划》 | 乌蒙乡人民政府 | 2024年3月 |
2 | 《乌蒙乡卡机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 乌蒙乡人民政府 | 2024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