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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403-84549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13 09:10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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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3 09:10 浏览次数: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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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等公用经费项目)

八、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 新增资产配置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 统筹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合同,查处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组织开展对各类市场的登记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盐务执法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6.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8.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执行中药、民族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2. 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做好违法广告的移送工作;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3. 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

14.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

15. 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6.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管理科、网络交易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和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科,同时,批准设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牌子),隶属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1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屏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崇德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乌东德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茂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团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云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翠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屏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撒营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皎平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九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转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乌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汤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抓落实

一是全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认真落实助企纾困措施,当好政府部门统筹协调的“联络员”、市场主体发展状况的“分析员”、市场主体增长指标的“监测员”、主管行业的“帮扶员”,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二是巩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企业无干预智能化开办、个体工商户开办“一窗通”、优化“个转企”登记等工作。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编制各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继续开展窗口服务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三是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推动国家各项惠企减负政策落实,切实降低各类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严格贯彻落实柔性执法等包容审慎制度,为市场主体拓宽生存空间。

(二)聚焦市场安全底线监管抓落实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助力昆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散装白酒、米线等重点食品以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力度,加大农村食物中毒防控。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大高风险餐饮单位监管力度,力争年底实现集体配餐单位、中央厨房网络明厨亮灶建设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均达100%。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紧盯重点产品冷链储存、运输等环节,开展点穴式监管。突出农村、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重点加强特殊管理药品、防疫药械、儿童用药、儿童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药械、化妆品的监管,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领域的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推动《特种设备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规范》及《昆明市智慧电梯数据规范》标准立项,着力构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标准体系。

(三)聚焦市场秩序规范抓落实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关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发挥系统集成效应,重点查处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假冒伪劣化肥、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等十五个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四)聚焦消费环境整体提升抓落实

一是牵头抓好“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质升级,在扩大承诺单位覆盖面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示范单位评选,全面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机制,积极推动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建设。二是建立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责、企业主体、社会各界参与协作的社会共治机制,多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维权社会监督,推进多元化消费纠纷调解和快速处置工作。

(五)聚焦“两个强县”建设抓落实

一是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理顺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在县域创新发展布局中,进一步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有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知识产权五进”宣传服务指导活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保护多元化建设,积极引导、督促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二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及抽检力度,开展产品质量监管相关政策的宣传,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民生计量专项整治,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计量秩序。持续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活动,利用“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重要时机,落实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服务工作。

(六)聚焦市场监管基础夯实抓落实

一是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按照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战略部署,积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现代化市场治理新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刻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坚持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进一步完善基础性制度,构建常态化机制,搭建信息化平台,促进三个监管相互支撑、紧密结合、协同发力,在常态化运行中不断提升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综合能力。二是深入推进法治监管建设。强化执法监督,部署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分类执法机制,加强对市场秩序类、产品安全类、质量标准类等不同类型案件执法的分类指导,打造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推进专业化执法。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完善线索移交、联合办案等措施。三是构建信用监管常态化机制。强化涉企信息数据归集,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继续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融合,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健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相关工作机制,形成从失信惩戒到信用修复的监管闭环。

(七)不折不扣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工勤人员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15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5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9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99.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情况,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85.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单位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各种福利经费减少102.06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营商环境投入资金增加184.46万元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增加3.15万元,财政增加财务预算总体规模。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99.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99.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9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情况,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各种福利经费减少102.06万元;项目支出295.61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营商环境投入资金增加184.46万元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增加3.15万元,财政增加财务预算总体规模。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9.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9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74万元,与上年对比情况,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各种福利经费减少102.06万元;项目支出295.61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营商环境投入资金增加184.46万元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增加3.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如下款项: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74万元;项目支出295.61万元。

1、 201-一般服务支出2,323.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禄劝市场局的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保障禄劝市场局开展和完成各项市场监督管理事业的项目支出需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2013801行政运行2,040.88万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增加1.90万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81.14万元;

2、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5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6.5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0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用于职工家属遗属补助费)5.13万元;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万元;

3、 210-卫生健康支出261.9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医疗保险;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120.8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25.5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104.4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0万元;

4、 213--农林水支出2.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经费,其中,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2.57万元;

5、 221--住房保障支出221.41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经费,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21.41万元;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按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903.74万元;项目支出295.61万元)。

1、 301工资福利支出2749.43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9.1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包含项目支出295.61万元);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万元,主要反映离休费、退休费、退休人员安家费、生活补助及家属遗属补助等补助经费。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情况

2024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3万元,较上年增加1.83万元,增长20.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原因主要是切实采取措施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本年无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83万元,较上年增加1.83万元,增长20.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3万元,较上年增加1.83万元,增长20.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增加变化原因2024年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预算。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10.00万元。绩效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生产流通环节做好业务指导;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达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42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行政人员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14万元,同时全局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0.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511.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0.71万元,固定资产1,076.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8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4项,账面原值19.6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1400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12102609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