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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12-81195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20 10:15
名 称: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 X2YN202104250011 问题整改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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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 X2YN202104250011 问题整改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20 10:15 浏览次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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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反馈(投诉)问题

反映问题:昆明市禄劝县小龙潭禄劝县职高学校南侧河道水体黑臭,河道旁存在损坏植被建房情况。

整改目标

2023年12月31日前,解决该区域河道水体黑臭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单位:禄劝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屏山街道。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禄劝县高级职业中学中水处理站施工,并尽快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在中水处理站未投入使用前,严禁污水外排,将污水转运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规范农户养殖行为,全面控源截污,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控粪水渗入河道。3.对河道实施清淤疏浚,保证水流通畅。

4. 清理河道西侧堆放的建筑垃圾,严禁建筑垃圾进入河道。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1. 加快推进禄劝县高级职业中学中水处理站施工,并尽快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在中水处理站未投入使用前,严禁污水外排,将污水转运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针对问题主要处理情况:一是在学校中水处理站建成未运行前,与云南万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合同,由云南万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将产生的生活污水清运至种植园浇灌果树,杜绝污水外排;二是学校1亿元专债资金于2023年5月份到位,积极购置污水处理设备进场安装,截至2023年11月10日,中水处理设施设备调试完毕,菌群培养初步结束;三是将学校排污管道接入禄劝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四是2023年12月12日取得中水循环利用检测报告,报告通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环境监测站审核,水质达到中水排放标准。

2. 规范农户养殖行为,全面控源截污,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控粪水渗入河道。自2022年6月开始至今,禄劝农业农村局先后7次对旧县社区小龙潭村养殖户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排查核实情况是:(1)小龙潭养殖户杨开才,养殖生猪、存栏量110头;(2)小龙潭养殖户马洪国,养殖生猪、存栏量30头;(3)小龙潭养殖户李朝春,养殖生猪12头、肉牛7头;(4)小龙潭养殖户王帮志,养殖生猪,存栏量40头;(5)小龙潭养殖户李伟,存栏生猪12头。以上五户养殖户,在冲洗圈舍时的污水直接向禄翠公路的排水沟进行排放,对小龙潭小河水体水质造成了影响;(六)小龙潭养殖户杨国艳,已经停场、停养,不存在排污情况。整改情况:(一)4户养殖户关停养殖场,(杨国艳、李伟、杨开才、马洪国)已全部停厂,不存在粪水污染物流入河道的情况;(二)2户养殖户(李朝春、王帮志)建立污水处理池,其中养殖户李朝春对化粪池进行了扩建及防水处理,不存在污水渗出,且对化粪池中的粪水经处理后转为农家肥,不存在胡乱排放行为。养殖户王帮志对污水池进行了砌墙围堵,并加盖了屋顶防水,污水无流入河道的情况。

3. 对河道实施清淤疏浚,保证水流通畅。接件后,县水务局、屏山街道主要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到禄劝县职高学校,针对昆明市禄劝县小龙潭禄劝县职高学校南侧河道水体黑臭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之后组织人员对河道实施清淤疏浚,保证水流通畅。

4. 清理河道西侧堆放的建筑垃圾,严禁建筑垃圾进入河道。一是屏山街道对整改问题高度重视,及时派出人员到现场清理了河道西侧的建筑垃圾;二是落实人员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建局等责任单位开展推进工作;三是常态化巡查,严禁建筑垃圾进入河内。

5. 禄劝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小龙潭段收集管网新建项目。项目于2023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23年8月15日全部完工,投资约1330万元,共完成4.2KM的管网铺设工作,8月下旬投入试运行,经初步核算,每天收集到职业高中、小龙潭村、迎春里片区周边的生活污水大约在800立方米-1000立方米。2023年禄劝污水处理厂1-10月污水处理统计月报表的数据分析得,禄劝县城城区污水处理率已达95.07%。污水收集量的增加大大提高了禄劝污水处理厂的收集处理能力。小龙潭污水收集管网的建成,改善了小龙潭小河周边片区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解决了小龙潭小河水体黑臭的问题。

6. 下步工作计划:(1)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巩固治理成果。督促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好环境保护和治理成果保护工作,确保河道水流运行顺畅、无水体黑臭情况发生。(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爱护环境的意识逐渐增强,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合力,共同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确保环境治理成果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县级责任领导:谢永芳

牵头单位:禄劝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屏山街道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县住建局办公室(邮箱:lqxzjjbgs@163.com)。

联系人员及电话:张力6891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