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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12-81092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15 15:25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50-7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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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50-7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3-12-15 15:25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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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反馈(投诉)问题

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50-7)

整改目标

在“十三五”基础上巩固深化,按照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到2023年,全县境内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

1. 加强对长期水质优良的断面的环境监管,落实“一河一策”要求,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防止“好水变差”。

2. 实施河道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断面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

3. 持续开展劣Ⅴ类水体水质预警,强化水质分析,以长江流域“掌鸠河—盐塘”断面为重点,着力解决掌鸠河沿岸禄劝县城段生活污染源治理问题,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工程性治理和专项整治,持续提升南塘河、掌鸠河水质,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控盐塘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的通知》(禄政办发〔2021〕18号)要求,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

4. 持续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从流域的系统性、整体性出发,从突出问题的根源着手,持续开展城市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业园区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5.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力度,促进流域水质不断改善。

6. 加强水质督导和调度,加强水质预警通报,严格水质目标考核,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1. 加大巡查监察力度,按照《2021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县域内水质监测工作,实时掌握水质情况,查找水质变化原因,对水质变化原因进行分析,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确保区域内国家、省级和市级考核的水体断面稳定达标,优良水体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2. 强化县域内监管,组织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城管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南塘河、掌鸠河周边企业进行监管排查,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周边砂场、废旧塑料加工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落实等执法监管工作,禁止企业倾倒垃圾、外排废水等一切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事件,督促企业整改。2023年1月9日,对禄劝县掌鸠河、南塘河沿岸河道排口全面排查,对禄劝污水处理厂和禄劝昶龙食品有限公司(禄劝县定点生猪屠宰厂)两家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度,组织全县17个乡镇(街道)完成“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全县187个涉农行政村,2591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数88个,行政村治理率47.06%,收集处理率12.30%;完成治理的自然村数1153个,自然村治理率44.5%,收集处理率18.72%。全面开展云龙水库重点区域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修缮工作,按照“谁建设、谁监管、谁修复”的原则,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并制定维修方案,全面开展修缮工作。截至目前,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59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已完成修缮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府办便笺〔2022〕33号);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内具备监测条件的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工作,2021年至今,对云龙水库和普渡河等重点水环境流域范围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共进行5次水质监测,出水水质基本达到《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

3. 以长江流域“掌鸠河—盐塘”断面为重点,着力解决掌鸠河沿岸禄劝县城段生活污染源治理问题。对盐塘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截至目前,盐塘断面水质为:2021年中有4个月为劣Ⅴ类,3个月为Ⅴ类,3个月为Ⅳ类,2个月为Ⅲ类;2022年中有1个月为劣Ⅴ类,3个月为Ⅴ类,3个月Ⅳ类,4个月为Ⅲ类,1个月为Ⅱ类;2023年截至目前有1个月(6月)为劣Ⅴ类,2个月(3月、4月)为Ⅴ类,4个月(2月、5月、8月、11月)为Ⅳ类,4个月(1月、7月、9月、10月)Ⅲ类。加强水质监测研判,科学制定盐塘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2022年3月16日,召开禄劝县“十四五”国控盐塘断面水质达标帮扶指导工作会,会议明确由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配合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通过开展水质加密监测、沿河排污口排查等科学手段,分析研判水质变化趋势和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为下一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做好技术基础。加快推进南塘河治理项目实施。采取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南塘河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南塘河河道,该项目现正常施工,已基本完成形象工程,正在实施河道清淤工作。加强禄劝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逐步实施县城建成区排水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将南塘河、掌鸠河沿线所有污水纳入污水管网,提升污水收集率和污水管网覆盖率。

4. 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河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巡查监察,配合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联合执法整治工作方案》,对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安全隐患及建成村庄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拉网式无死角排查,对向入库河道直排污水、畜禽粪污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南塘河、掌鸠河、普渡河沿岸入河排水口进行联合专项排查、巡查工作。2021年-2023年11月,围绕云龙水库、桂花箐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开展28次监察巡查。开展省级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专项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各类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产生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群众举报投诉敏感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排污类型分别现场监督检查,并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查处。开展企业偷排漏排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27日,对掌鸠河沿岸生产企业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环保治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等问题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5.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整合生态保护治理资金,扎实推进环境治理项目,深入开展云龙水库、桂花箐水库等城乡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6. 根据省、市水质监测月报,水质监测年报等通报结果,实时掌握水质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刻研究分析水质变化原因,认真落实河(湖)长制规章制度,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县级责任领导:谢永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信局、县林草局、县城管局、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县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邮箱:lqhbj.2008@163.com)。

联系人员及电话:谢如愿,689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