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马鞍鞒村委会麻栗村小组小荒田林地区域进山防火通道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3-12-1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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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马鞍鞒村委会麻栗村小组小荒田林地区域进山防火通道项目使用林地的
行政许可决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崇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马鞍鞒村委会麻栗村小组小荒田林地区域进山防火通道项目使用林地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35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马鞍鞒村委会麻栗村小组小荒田林地区域进山防火通道项目使用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崇德街道办事处马鞍鞒村委会集体林地0.4548公顷。(防护林林地0.2613公顷,用材林林地0.0223公顷,其他林地0.1712公顷)。
二、 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其他工程设施建设。在使用林地过程中崇德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需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征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