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雪山乡人民政府修建乐乌村委会大箐至黄草坪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3-12-1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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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雪山乡人民政府修建乐乌村委会大箐至黄草坪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雪山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雪山乡人民政府修建乐乌村委会大箐至黄草坪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35号)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雪山乡人民政府修建乐乌村委会大箐至黄草坪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雪山乡乐乌村委会集体林地0.6284公顷。(防护林林地0.3535公顷,用材林林地0.2000公顷,其他林地0.0749公顷)。
二、 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其他工程设施建设。在使用林地过程中,雪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需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征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