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召开崇德街道地多社区柏一组与柏二组后山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召开崇德街道地多社区柏一组与柏二组后山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关于举行崇德街道地多社区柏一组与柏二组后山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崇德街道地多社区柏一组与柏二组后山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2:30;
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六楼1号会议室。
二、 参会人员
(一)听证机关人员
决策人:张学军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代进发 县林业和草原信息中心主任
记录人:张怡薇 县林草局工作人员
听证监察人:李忠法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
王忠伟 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兰芬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干部
工作人员:杨永宏 县林草局干部
李金仙 县林草局干部
(二)听证代表
特邀听证代表:崇德街道武装部部长付明华、崇德街道地多社区党支部书记朱加元。听证代表:地多社区柏一组组长蒋正华、代理人、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义、申行林;地多社区柏二组组长赵锦春,代理人,云南精群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金权。
(三)旁听代表
地多社区柏一组居民代表菜中伟、谢忠明,地多社区柏二组居民代表郑炳付、赵正玲。
三、 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