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政府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投公司,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政府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促进市场主体
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
建立财务制度政府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为贯彻落实《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禄政发〔2022〕5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禄劝市场主体倍增及“个转企”工作实际,为帮助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解决建立财务制度难、报税难等问题,经研究,决定通过政府拨付专项奖补资金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为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建立财务制度并代理报税服务。为加强对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奖补资金使用合理,管理到位,充分发挥助企纾困作用,推动全县圆满完成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任务指标,在全市“争当排头兵”大竞赛中实现排名争先进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主体
根据昆明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给禄劝的年度目标任务,由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对全县市场主体年度任务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和实际增长情况预估测算,由县级财政按400元/户/年的标准拨付奖补资金,新增企业建立财务制度及代理报税服务奖补资金由各乡(镇、街道)管理使用,“个转企”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及代理报税服务奖补资金由县国投公司管理使用。
二、专项资金拨付方式
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按季度测算好资金,并将新增企业的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个转企”资金拨付到国投公司。每季度拨付一次,一年共拨付四次。
三、专项资金奖补时限
全县新增企业奖补时限暂定一年,从2022年12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止,下一年新增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个转企”市场主体奖补时限为三年,从2022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止。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期间,对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全量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由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共同核对一次市场主体存量数据。
四、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
本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管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专项奖补资金仅用于为辖区新增后正常经营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及代理报税事宜,已享受专项资金奖补的企业,一旦办理注销,从办理注销申请日起不再拨付专项资金,本月已拨付但未使用资金用于冲抵本乡(镇、街道)下月新增企业或“个转企”后企业数。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县市场主体倍增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奖补专项资金的分配、划拨、使用、监督、审计和督促检查工作,结合实际成立县市场主体倍增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奖补专项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加强与工作领导小组的对接,强化对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及专项奖补资金使用工作的统筹协调,促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争当“实干家”、不做“太平官”的工作思维,充分发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实干精神,持续转作风、提效能,全力以赴推动市场主体倍增,严格规范奖补资金的使用,切实提高奖补资金的使用效力。
(二)加强资金使用,严格财经纪律。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专项奖补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部门与部门间、部门与乡(镇、街道)间的沟通联系及对接,强化部门协作,坚持做到既能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能相互配合、统筹协调。要坚持事实明,底数清,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套用、挪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项奖补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对违规使用资金和工作推进不力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将由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进行督查并建议县纪委给予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县市场主体倍增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奖补专项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力度,积极会同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加强对各责任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对工作推进敷衍了事、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资金使用不合理、使用效益低下的单位,将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表读懂涉企政策:
一表读懂涉企政策—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政府奖补资金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