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办局,省市驻禄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政办发〔2023〕13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23〕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细化解读范围
政策文件应当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在《工作办法》第二章“解读范围”第八条的基础上需进一步纳入政策解读范围的是:列入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文件;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各部门制定的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对市民、企业、市场主体权益产生影响的重要政策文件。
二、进一步细化解读渠道和解读发布
建立并完善政策文件解读的多元化信息发布平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设置“政策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的关联阅读工作。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魅力禄劝”、“禄劝政务服务”、“禄劝新三农”、“禄劝人社”、“禄劝住建”等政务新媒体、禄劝融媒APP以及信息公示栏、政务公开专区、线下政策宣讲会、政务服务窗口、村(居)民微信群、广播、大喇叭等多种渠道发布解读信息。各行政机关应提高多元化方式解读比例,鼓励增加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使政策可视、可读、可感。开办政务新媒体的行政机关应通过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及时解读本单位制发的政策文件,同时转载与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密切有关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未开设政务新媒体的行政机关可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账号“魅力禄劝”发布政策解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信息公示栏、流动宣传车、益农信用社、村(居)民微信群、广播、大喇叭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三、进一步细化检查考核
各行政机关要严格对照《工作办法》要求,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自检自查,定期梳理本行政机关制发的政策文件配套政策解读情况,及时查缺补漏,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办局执行和落实《工作办法》的力度和效果进行检查。一是检查“政策文件”专栏,发现应解读的政策文件未解读、解读材料未同步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之间未开展关联阅读或解读材料有误的,通知政策文件起草部门予以纠正,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予以纠正。二是按季度检查各行政机关的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办局须将本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检查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将结果运用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2018年9月19日印发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禄政办发〔2018〕111号)同时废止。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