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的综合全面自评,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绩效评估工作,建立注重实效的评估和激励机制,促进机关转变职能,调动干部积极性的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现将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 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三)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推进旅游市场开发和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六)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七)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共设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文化科、旅游科、市场管理科。下设五个事业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图书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与上年度比较减少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红色文化培育和发展工作办公室,由《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红色文化培育和发展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禄编〔2022〕23号)文件整体划转由县委党校管理。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2月末在职人数为63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含机关工勤1人),事业在职54人(含参公管理9人)。退休人员20人,退休工资统一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车辆编制1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 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补短板,为幸福生活“添光彩”
一是完善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建成1个总馆、17个分馆、74个文化服务点,县图书馆、县文化馆设施建设布局和规模达三级馆标准,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50小时;二是共开展文化惠民演出326场次,受惠群众178341人,其中: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102场次、“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71场次,各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惠民演出133场次。辅导业余文艺队伍33支39场次,举办各类讲座12期4024人,开展全民阅读推广19场5676人、非遗展12场24520人、书画摄影展3场398人次、业务骨干培训21场652人,文化沙龙1场71人。全县现有业余文艺团队206支;三是县文旅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简讯162条,文化馆发布文化资讯1605条,图书馆公布公共文化资源224条。四是乡村音乐人已培训769人,认证381人;优秀文化讲解员完成培训362人,认证279人。五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命名县级传承人41名、非遗工坊8个,拍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视频4个,全县现有非遗项目50项,非遗传承人67名。
2、 以“旅游+”融合发展为突破,抓重点,绘就共富共美新农村
一是积极开展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推荐申报省级金牌旅游村5个、最美乡愁旅游地3个,成功举办杜鹃花海乡村旅游节、中屏乡村旅游节、转龙荷花节。二是指导景区景点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完成轿子山cop15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轿子山下坪子索道提升改造、轿子山生态停车场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是做好旅游推介及宣传。参加春城昆明旅游推介暨招商引资会,配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活动2次,发放文明旅游公益性广告2000余份,组织、参与文明旅游志愿活动8次,制作全县文旅宣传片1部。四是组织民宿经营者参加市级集中培训3期5人,培育申报丙级民宿4户。五是制定实施《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旅、文旅、康旅、体旅、林旅“五旅”融合化发展促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助推构建“一核引领、两翼齐飞、三带拉动、多点支撑”的“五旅”融合发展格局。
2022年,全县累计接待游客117.76万人次,同比增长19.83%;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49亿元,同比增长25.83%。
3、 以文物资源保护和利用为使命,善革新,文物古籍展新颜
完善县乡村组及文物产权单位文物保护体系建设及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突发性重大事件联动快速处置机制。实施香海庵文物保护单位山门及观音殿修缮,4个项目被列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9个县级文保单位申报市级文保单位;做好1项省级文保单位、2项市级文保单位、4项县级文保单位抢救性修缮,完成5项文保单位应急保护修缮。今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文物安全事故。
4、 以项目招商建设为支撑,增实效,筑牢产业发展“硬支撑”
一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完成项目总体设计和渡江纪念馆单体建筑设计及总体景观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地方专债项目包装5000万元,规划方案已通过市、县规委会审议,拟于2023年开工建设。二是金沙江流域(禄劝段)文旅经济带开发建设项目,完成沿江旅游环线资源调研、项目公示及规划编制招投标,争取到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三是环轿子山国家步道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立项、规划编制单位招投标,争取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四是滇派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初步选址土地储备、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合资公司注册。五是完成苦荞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综合开发项目、年产100万套系列服饰、智能校服科技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签订。2022年预计完成招商引资4.64亿元(待省招商引资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完成年度任务154.63%。
5、 以争先创优为主题,强动力,奋力争当行业建设“排头兵”
(1)、 “争当排头兵”大讨论。完成《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禄劝地区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探索的调研报告》《禄劝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研究调研报告》报送。
(2)、 “争当排头兵”大竞赛指标完成情况。一是产业发展竞赛。积极配合县公安局推进“住宿业营业额增速达20%”工作;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8亿元(含劈分属地乡镇部分),完成年度投资任务127.2%;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包装5000万元,该项目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万元;请示省文旅厅、市文旅局帮助解决重点文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00万元(未争取到);完成非税收入15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
二是招商引资竞赛。2022年预计完成招商引资4.64亿元(待省招商引资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完成年度任务率达154.63%。完成文旅招商引资包装项目4个(乌蒙何家村精品民宿建设项目、轿子仙宫溶洞(中屏溶洞)旅游景区开发、禄劝县普渡河流域温泉康养、小鹧鸪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建设),拟包装招商引资项目2个(汤郎安西拉大峡谷项目、马鹿塘生态旅游项目)。
三是营商环境建设竞赛。全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文旅政务服务。全县现有在册营业歌舞娱乐场所93家,网吧46家。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33件(办结33件):(文物方面)24件(办结24件)、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许可3件(办结3件),许可证延续受理6件(办结6件);未收到文旅行业经营户投诉,市场主体满意率100%。帮助企业完成设备采购贷款贴息项目申报3笔,申报门票补贴4笔,完成5个省级金牌旅游村、3个最美乡愁旅游地推荐申报。共发放1期20万元共4000套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拉动文旅行业经济增长180万元。完成特色小微企业培育14户,全县现有规模以上涉旅企业1户,4A级及以上景区1个。
四是创新发展和改革开放竞赛。协同文教旅游招商组外出开展招商活动4次,签约框架协议3个。目前未有项目落地。
五是城市建设管理竞赛。涉及违法用地整改3宗19.51亩中,截至目前完成整改2宗,其余1宗正在整改。
六是增进民生福祉竞赛。有序推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市级“当好排头兵”大竞赛下达目标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不少于2个,完成中屏初心书院、转龙镇法期村、转龙蒋家大院、乌东德金瑞一社区、县城区凤家古镇土司府5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并通过昆明市文旅局认定。内容涵盖图书阅读、非遗展示、书画展览、乡村戏台、旅游咨询、农特产(文创产品)展销等。
6、 以人员合理配置为抓手,严格管理,持续激活发展“原动力”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晋升级别工资2人,晋升级别工资档次13人,机关工人正常晋档2人,事业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46人。完成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转正考核定级1人,接收军转干部1人。选拔任用、调整中层干部9人。积极配合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职级晋升2人(公务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选拔事业副科级干部1人,提拔副科级干部1人。完成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5人获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副高级职称)资格。
7、 以依法行政为着力点,破壁垒,联动保障文旅市场安全有序
一是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出动车辆80余台次,联合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重点时段文旅市场监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大检查、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娱乐场所禁毒防艾、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6个旅游景区(点)、文娱场所针对性清理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从业人员法规培训1次。二是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景区景点预约、错峰、限流等防控措施;做好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建设管理,轿子山大酒店、木阿落白酒店圆满完成多次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留观任务。
二、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2021年预算收入12370403.20元,预算支出12370403.20元。2021年预算收入12446159.00元,预算支出12446159.00元。与2021年相比,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加75755.80元,相对增加0.61%。年初预算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12446159.00元,实际收入38878904.66元,差额26432745.66元,预算执行率312.38%。
2022年预算支出12446159.00元,实际支出40693238.74元,差额28247079.74元,预算执行率326.95%。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8878904.66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3896587.94元比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09316.72元,增长比例14.79%。主要增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增加1919777.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000.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953977.22元;职工社保缴费(单位部分)增加838072.13元。另群众文化支出较上年度减少622322.08元,文物保护减少518042.54元,博物馆支出减少1129558.67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435893.76元;生产发展经费支出减少1221021.88元。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40693238.74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5232085.50元增加5461153.24元,增长比例15.50%。主要增加原因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1237422.22元,用于我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和免费开放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较上年增加1919777.00元,用于我县2022年疫情期间隔离留观酒店改造及专班人员工作经费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000.00元,用于补助我县转龙镇、翠华镇文旅重点项目建设补助。主要减少群众文化672322.08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341251.00元,博物馆1145914.92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36410.99元,生产发展1221021.88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部分应支出事项未完成支出。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差异,年初无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年中下达,导致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2. 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慢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开展,致使项目预算数与执行数偏差过大;
3. 项目实施进度慢,严重影响了对项目的总体评价;
4. 部门整体支出部分绩效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分析不充分,缺少项目决策、过程管理和具体效果等资料,致使整体绩效评价依据不足。
(二)工作建议
1. 规范预算编制,尽可能的将项目预算纳入年初预算,确保预算调整幅度逐年减少;
2. 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积极协调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逐步缩小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偏差度;
3. 积极督促项目施工进度,在无特殊情况下,督促好项目施工进度,确保项目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
县文旅游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