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2.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管理;
4.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 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有关民族自治地区和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民族地区对外交流;
6. 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区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
7.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省、市、县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挖掘、研究、保护工作;指导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8.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9.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 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一是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以“媒体平台+民族节日+宗教场所”的方式。精心组织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马鹿塘第一届禄劝杜鹃花海乡村旅游节、花山节、火把节等系列活动。举办热闹喜庆的文体活动的同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二是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团结教育、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纳入县、乡党校教育培训计划,纳入新闻媒体、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坚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常识课开课率100%。开展县直机关“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1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培训课程。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专题宣讲活动6场次。乡镇(街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3期。企业开展专题培训1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场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2场次。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1场次。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
2. 推进建立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相融合,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打造民族团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年内,成功创建市级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9家,创建县级第三批示范单位61家。崇德小学、禄劝县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中屏镇书多村委会芹菜塘村小组被评为第四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积极开展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
3. 凝聚联盟合力,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分别在屏山街道北街社区、崇德街道角家营社区创建“一家亲”服务站。为加强县区之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协作,提升民族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县与富民等五县缔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与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区联动合作协议书》。
4. 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部署和要求,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探索“1234工作法”,紧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个目标汇聚创建力量,突出抓产业发展、抓脱贫致富两个根本谋求民生福祉,实施“示范创建+同心筑梦”“示范创建+文化传承”“示范创建+共筑和谐”三大行动浇灌团结之花,讲好转龙镇“共商议、一家亲”、中屏镇“阿妈议事”、皎平渡镇“工分制”和翠华镇“十个心愿”四个故事推动基层治理,持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创新机制和方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项目化、实体化、人文化。坚持全域创建,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创,着力提质扩面。开展旅游促“三交”,民族团结进步进景区。县民宗局联合县文旅局、转龙镇、乌蒙乡、轿子雪山景区等部门,开展旅游促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景区活动。7月11日,云南民族大学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双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探索政校合作的体现,是搭建政校合作平台,发挥各民族师生在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工作中的智慧和才干,以校扩点,点点互联,把民族团结之花绽放于政府、学校等多维度平台上,为禄劝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了基础。
5. 落实民生工程建设,助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一是完成2021年度省、市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省、市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和项目全套材料的整理档案工作。二是争取上级资金1484.38万元。(实施撒营盘民族团结示范镇项目1个;崇德街道六合村委会小梅兰村小组、撒营盘镇砍邓村委会新村小组、团街镇龙海村委会杨家村小组、翠华镇者广村委会者广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4个;实施市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14个,产业发展项目2个。)三是做好省、市、县各级各部门民族资金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和审计工作。四是完成省、市民族团结保障工程、城市民族工作、民族团结保障创建活动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十百千万”(3121)工程项目和少数民族发展工作支撑体系建设项目、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项目等民委系统会计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6. 加强民族文化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一是完成彝族文化研究院古籍陈列室350卷彝文古籍仿真修复及上柜展示工作;完成凤家古镇彝族文化研究院提升改造工程方案,并配合工程实施方做好彝族文化研究院提升改造工程;认真做好彝族文化研究院参观来访单位的解说接待工作。二是民族文化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2022年,禄劝县共涉及民族文化项目5个,项目资金100万元,每个项目20万元。分别是禄劝罗婺古歌“咪敖”抢救保护2期项目。圆满完成罗婺古歌“咪敖”分片区民间传唱艺人选拔工作。完成罗婺古歌“咪敖”原生态版音频录制工作。共录制音频时长712分钟,录音人次67人,经后期剪辑处理,保留有效音频460分钟,曲调36个,曲目47首。翻译整理11余万字的《罗婺古歌“咪敖”选编》并通过专家评审,待出版。禄劝彝族古籍普查收集项目。通过开展古籍寻访及普查工作。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古籍寻访普查工作,并征集彝文古籍13卷。对现有古籍藏书馆条件进行提升工程,计划定制古籍藏书柜一套,外加恒温及防火防盗系统设施配备。撒营盘镇民族传统曲调抢救保护及传承人培养项目。完成撒营盘镇“罗婺古乐”演奏队伍筹建工作;完成少数民族音乐(咪敖、酒歌、古乐)传习培训方案,并开展了第一期传统曲调及传承人培训,第一期培训历时3天,参训人员103名。撒营盘镇三合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中的三合村村史党史文化建设已完成,并成功培训第一期三合村罗婺古歌培训,参训人员32名,培训民族刺绣一期,参训人员36名。《红色皎平渡》纪录片拍摄项目。该项目已建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成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完成纪录片《红色胶片渡》剧本创作及剧本评审及修改工作;已完成纪录片拍摄制作单位招标,进入《红色皎平渡》拍摄制作阶段。目前,由于项目资金缺口较大,无后续资金支持,正积极寻求资金支持中,待解决资金保障后实施。
7. 乡村振兴“七个一千”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推动农村人才振兴,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支撑,以人才振兴带动行业振兴,带动旅游振兴,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古籍办积极参与禄劝县乡村振兴“七个一千”人才培养工程,开展禄劝少数民族文化讲解员培训3期,培训学员280人次。
8. 少数民族古典文献实习基地辅导工作。禄劝民宗局古籍办作为中央民族大学古典文献学实习基地,今年以来,先后接待并辅导了来自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和云南民族大学等高等院校博士生1名,硕士生3名,辅导内容包括禄劝彝文地契文书、彝文古籍《夷僰祈福经》研究、禄劝彝文古籍收集保护及开发利用和凤氏土司历史研究等。
(三)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5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5.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33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42万元,占总支出的34.23%;项目支出1535.84万元,占总支出的65.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四)预算执行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用于保障禄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9.42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8.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86%;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1.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14%;与上年对比,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2.09万元,增加7.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7-12月基础绩效及工资调标,因此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41.89万元,减少36.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火把节活动经费53万元未下达支出及减少了民运会支出,因此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1535.84万元。主要包括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107万元;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682.74万元,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建设;2022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200万元,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100万元,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2021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结转指标80万元,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2021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结转指标60万元,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2022年宗教工作省级、市级补助资金26.32万元,用于宗教专项工作;以上项目资金均无年初预算,由上级部门直接下达,上年结转318.1万元。2022年项目总收入1574.16万元,2022年项目总支出1535.84万元,年末结转38.32万元。
年度预算下达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明确了牵头负责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立了中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对预算资金做到了科学计划,合理安排,做到了把好使用的源头关;签字时财务分管领导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审核,超范围、超比例的不签字,做到了把好签字的审核关;报账时由财务人员对发票及附件等信息进行核准,不符合要求的不支付不报账,做到了把好支付、报账关。
2022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总收入205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5.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预算调整数额较大的原因是本年职工工资调整增资部分由财政预留调整,项目支出资金由省、市部门预算并直接下达,所以不包括在年初预算中。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项目管理等工作产生的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会议费17.57万元,较上年增加17.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召开禄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先进表彰会。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培训费0.28万元,较上年减少1.94万元,因2022年疫情防控要求,民族宗教相关培训减少,因此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成效明显。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总体执行较好,根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具体内容,我局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最终自评分为96分。
(二)绩效分析
一是精心组织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马鹿塘第一届禄劝杜鹃花海乡村旅游节、花山节、火把节等系列活动。二是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常识课开课率100%。开展县直机关“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1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培训课程。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专题宣讲活动6场次。乡镇(街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3期。企业开展专题培训1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场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2场次。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1场次。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
三是成功创建市级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9家,创建县级第三批示范单位61家。崇德小学、禄劝县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中屏镇书多村委会芹菜塘村小组被评为第四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四是分别在屏山街道北街社区、崇德街道角家营社区创建“一家亲”服务站。与富民等五县缔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与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区联动合作协议书》。五是争取上级资金1484.38万元。(实施撒营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项目1个;完成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崇德街道六合村委会小梅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撒营盘镇砍邓村委会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团街镇龙海村委会杨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翠华镇者广村委会者广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实施市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14个,产业发展项目2个。)六是完成彝族文化研究院古籍陈列室350卷彝文古籍仿真修复及上柜展示工作;完成凤家古镇彝族文化研究院提升改造工程方案,并配合工程实施方做好彝族文化研究院提升改造工程;认真做好彝族文化研究院参观来访单位的解说接待工作。七是民族文化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2022年禄劝县共涉及民族文化项目5个,项目资金100万元,每个项目20万元。分别是:禄劝罗婺古歌“咪敖”抢救保护2期项目、禄劝彝族古籍普查收集项目、撒营盘镇民族传统曲调抢救保护及传承人培养项目、撒营盘镇三合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红色皎平渡》纪录片拍摄项目。八是古籍办积极参与禄劝县乡村振兴“七个一千”人才培养工程,开展禄劝少数民族文化讲解员培训3期,培训学员280人次。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做法
1. 部门业务处理到位。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的文件要求以及禄劝县定额表进行预算、管理、支出。整体支出按绩效目标管理,年初严格按照预算情况向预算部及时申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进各项任务的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的实施了财务内部监督与控制,保证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了对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
3. 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并对资产进行清查,实现资产管理常态化和正规化。使资产与账、卡、实物相符,有效提高了固定资产利用率,发挥固定资产最大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1. 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调整数额与年初预算差额较大,主要由于省、市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2. 资金的后续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主要由于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批、支付、财务核算,杜绝挪用和超支现象发生。
3. 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4.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022年省、市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