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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10-76825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24 17:44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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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4 17:44 浏览次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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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3. 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推进旅游市场开发和全域旅游。

4.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5.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7. 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 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 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补短板,为幸福生活“添光彩”

一是完善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建成1个总馆、17个分馆、74个文化服务点,县图书馆、县文化馆设施建设布局和规模达三级馆标准,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50小时;二是共开展文化惠民演出326场次,受惠群众178341人,其中: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102场次、“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71场次,各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惠民演出133场次。辅导业余文艺队伍33支39场次,举办各类讲座12期4024人,开展全民阅读推广19场5676人、非遗展12场24520人、书画摄影展3场398人次、业务骨干培训21场652人,文化沙龙1场71人。全县现有业余文艺团队206支;三是县文旅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简讯162条,文化馆发布文化资讯1605条,图书馆公布公共文化资讯224条。四是乡村音乐人已培训769人,认证381人;优秀文化讲解员完成培训362人,认证279人。五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命名县级传承人41名、非遗工坊8个,拍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视频4个,全县现有非遗项目50项,非遗传承人67名。

2. 以“旅游+”融合发展为突破抓重点,绘就共富共美新农村

一是积极开展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推荐申报省级金牌旅游村5个、最美乡愁旅游地3个,成功举办杜鹃花海乡村旅游节、中屏乡村旅游节、转龙荷花节。二是指导景区景点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完成轿子山cop15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轿子山下坪子索道提升改造、轿子山生态停车场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做好旅游推介及宣传。参加春城昆明旅游推介暨招商引资会,配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活动2次,发放文明旅游公益性广告2000余份,组织、参与文明旅游志愿活动8次,制作全县文旅宣传片1部。四是组织民宿经营者参加市级集中培训3期5人,培育申报丙级民宿4户。五是制定实施《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旅、文旅、康旅、体旅、林旅“五旅”融合化发展促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助推构建“一核引领、两翼齐飞、三带拉动、多点支撑”的“五旅”融合发展格局。

2022年,全县累计接待游客117.76万人次,同比增长19.83%;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49亿元,同比增长25.83%。

3. 以文物资源保护和利用为使命,善革新,文物古籍展新颜

完善县乡村组及文物产权单位文物保护体系建设及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突发性重大事件联动快速处置机制。实施香海庵文物保护单位山门及观音殿修缮,4个项目被列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9个县级文保单位申报市级文保单位;做好1项省级文保单位、2项市级文保单位、4项县级文保单位抢救性修缮,完成5项文保单位应急保护修缮。今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文物安全事故。

4. 以项目招商建设为支撑,增实效,筑牢产业发展“硬支撑”

一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完成项目总体设计和渡江纪念馆单体建筑设计及总体景观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地方专债项目包装5000万元,规划方案已通过市、县规委会审议,拟于2023年开工建设。二是金沙江流域(禄劝段)文旅经济带开发建设项目,完成沿江旅游环线资源调研、项目公示及规划编制招投标,争取到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三是环轿子山国家步道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立项、规划编制、单位招投标,争取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四是滇派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初步选址、土地储备、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合资公司注册。五是完成苦荞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综合开发项目、年产100万套系列服饰、智能校服科技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签订。2022年预计完成招商引资4.64亿元(待省招商引资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完成年度任务154.63%。

5. 以争先创优为主题,强动力,奋力争当行业建设“排头兵”

(1)“争当排头兵”大讨论。完成《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禄劝地区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探索的调研报告》《禄劝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研究调研报告》报送。

(2)“争当排头兵”大竞赛指标完成情况。一是产业发展竞赛。积极配合县公安局推进“住宿业营业额增速达20%”工作;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8亿元(含劈分属地乡镇部分),完成年度投资任务127.2%;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5000万元,该项目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万元;请示省文旅厅、市文旅局帮助解决重点文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00万元(未争取到);完成非税收入15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

二是招商引资竞赛。2022年预计完成招商引资4.64亿元(由省招商引资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完成年度任务率达154.63%。完成文旅招商引资包装项目4个(乌蒙何家村精品民宿建设项目、轿子仙宫溶洞(中屏溶洞)旅游景区开发、禄劝县普渡河流域温泉康养、小鹧鸪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建设,拟包装招商引资项目2个(汤郎安西拉大峡谷项目、马鹿塘生态旅游项目)。

三是营商环境建设竞赛。全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文旅政务服务。全县现有在册营业歌舞娱乐场所93家,网吧46家。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33件(办结33件):(文物方面)24件(办结24件)、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许可3件(办结3件),许可证延续受理6件(办结6件);未收到文旅行业经营户投诉,市场主体满意率100%。帮助企业完成设备采购贷款贴息项目申报3笔,申报门票补贴4笔,完成5个省级金牌旅游村、3个最美乡愁旅游地推荐申报。共发放1期20万元共4000套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拉动文旅行业经济增长180万元。完成特色小微企业培育14户,全县现有规模以上涉旅企业1户,4A级及以上景区1个。

四是创新发展和改革开放竞赛。协同文教旅游招商组外出开展招商活动4次,签订框架协议3个。目前,未有项目落地。

五是城市建设管理竞赛。涉及违法用地整改3宗19.51亩中,截至目前完成整改2宗,其余1宗正在整改。

六是增进民生福祉竞赛。有序推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市级“当好排头兵”大竞赛下达目标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不少于2个,完成中屏初心书院、转龙镇法期村、转龙蒋家大院、乌东德金瑞一社区、县城区凤家古镇土司府5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并通过昆明市文旅局认定。内容涵盖图书阅读、非遗展示、书画展览、乡村戏台、旅游咨询、农特产(文创产品)展销等。

6. 以人员合理配置为抓手严格管理,持续激活发展“原动力”

公务员(包括参公管理人员)晋升级别工资2人,晋升级别工资档次13人,机关工人正常晋档2人,事业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46人。完成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转正考核,定级1人,接收军转干部1人。选拔任用、调整中层干部9人。积极配合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职级晋升2人(公务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选拔事业副科级干部1人,提拔副科级干部1人。完成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5人获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副高级职称)资格。

7. 以依法行政为着力点,破壁垒,联动保障文旅市场安全有序

一是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出动车辆80余台次,联合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重点时段文旅市场监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大检查、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娱乐场所禁毒防艾、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6个旅游景区(点)、文娱场所针对性清理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从业人员法规培训1次。二是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景区景点预约、错峰、限流等防控措施;做好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建设管理,轿子山大酒店、木阿落白酒店圆满完成多次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留观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文化科、旅游科、市场管理科。

所属单位五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图书馆

4.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5.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

与上年度比较,减少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红色文化培育和发展工作办公室,由《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红色文化培育和发展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禄编〔2022〕23号)文件整体划转由县委党校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事业编制56个(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个);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编制1辆。

第二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附件决算公开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8878904.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78904.6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09316.72元,增长14.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09316.72元,增长14.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增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增加1919777.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000.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953977.22元;职工社保缴费(单位部分)增加838072.13元。另“群众文化”较上年度减少622322.08元,“文物保护”减少518042.54元,“博物馆”减少1129558.67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435893.76元;“生产发展”减少1221021.88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0693238.74元。其中:基本支出23386917.18元,占总支出的57.47%;项目支出17306321.56元,占总支出的42.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61153.24元,增长15.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9483.38元,下降1.64%;项目支出增加5850636.62元,增长51.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基本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较上年度减少2543036.79元;但本年度“卫生健康支出”类较上年增加了1917770.73元和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社保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类增加70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类减少1221021.8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86917.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35084.67元,占基本支出的53.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51832.51元,占基本支出的46.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06321.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2年我局共有五项补助性项目支出,分别为:文化站(室)改扩建项目支出600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47%,用于补助我县屏山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旅游革命”支出4086832.5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3.62%,用于补助我县景区、景点及旅游规划项目;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补助支出7000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40.44%,用于补助我县转龙康养小镇建设项目和翠华镇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旅游厕所建设补助支出300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73%,用于补助我县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红色文化发展培育支出5319489.06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0.74%,用于补助我县翠华镇、乌东德镇、皎平渡镇乡村红色旅游项目。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93238.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与上年相比减少1388846.76元,下降3.96%。主要减少原因为本年度“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较上年度减少2543036.79元,“农林水支出”(类)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221021.88元;但本年度“卫生健康支出”(类)较上年增加了1917770.73元和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社保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64399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免费开放、旅游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387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9467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疫情期间留观酒店隔离费用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531948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9%。主要用于我县乌东德镇、翠华镇、皎平渡镇“乡村红色旅游”项目补助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工作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9021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1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不断规范和压缩公务接待、接待次数、公务用车等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445.00元,下降6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180.00元,下降7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5.00元,下降5.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不断规范和压缩公务接待、接待次数、公务用车等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文物巡查及旅游发展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14287.31元,较上年度减少1438952.54元,下降1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咨询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561973.10元、印刷费120257.40元、咨询费64946.00元、差旅费133722.38元、维修(护费)1526656.86元、租赁费363595.00元、劳务费373556..80元、其他交通费用1972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50130.00元、图书购置1220572.66元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0182879.07元,其中,流动资产5948880.23元,固定资产4233998.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45070.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1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1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1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决算公开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00000.00元,年初无预算,较上年度决算支出增加6850000.00元,该支出功能科目为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补助我县转龙康养小镇建设支出4000000.00元和翠华镇红色旅游支出3000000.00元。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公平均衡地配置公共文化产品,尤其是要努力维护低收入及弱势群体的基本文化权利。政府通过集中采购、发放补助等手段,扩展文化服务内容,畅通文化服务通道,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社会成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各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对社会成员实行全免费开放。各级国营艺术院团、影剧院要安排一定场次低价向弱势群体演出或放映。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保留基本的模拟频道,保障他们收看电视的需求。同时,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大政府投入,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西部、农村倾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对农村陈旧落后的基础文化设施进行改造,推进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服务不平衡的状况。当前我国重点文化支农工程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就是要保证广播电视入村到户,为农村提供内容、质量俱佳的广播电视节目;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就是要加强农村电影院建设,增加电影放映点,加强农村电影拷贝配送管理,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增加电影放映数量,确保农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就是要在经济落后地区新建 2.5 万个左右的综合文化站,配置相应的文化设备,确保全国每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就是对一些地广人稀的落后地区因地制宜配置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开展综合一体化流动文化服务。二是要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首先,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三农”报道,增加“三农”节目量及播出时间,有条件的城市要开通农村版面及农业频道。市、县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把服务基层、服务农村作为首要任务。其次,加大对“三农”题材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级为文艺创作单位把“三农”题材纳入创作计划,保证每年产出一定比例的反映“三农”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优秀农村题材剧本,免费让本地艺术院团使用,鼓励其为农演出。再次,增加“三农”读物出版量,多出版发行对农民胃口,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图书出版物,各地政府也应结合实际开展送书送杂志下乡活动,为农村文化室免费发送书籍,鼓励市县两级图书馆实行一卡通工程,使图书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三是要建立农村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提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创建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等评价体系。

3. 文物“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

4.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是指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向公众免费开放。这一举措是政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实践。通过免费开放“三馆一站”,政府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助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因此,“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索引号530128002573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旅游革命”奖励补助项目绩效自评

乡村红色旅游项目绩效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