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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10-76786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24 11:55
名 称: 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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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4 11:55 浏览次数: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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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 制定翠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3. 讨论翠华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4.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6.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7. 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8. 保护社会主义的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9.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1. 加强镇人民政府的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12. 执行镇党委的决定和镇党员大会、镇人代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同时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13. 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踔厉前行,干成了一批大事要事,建设了一批重点项目,办好了一批民生实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 奋发实干,进位赶超,镇域经济快速发展。2022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烟叶税)104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56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4.2%;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种植烤烟500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14210担,完成烟叶税520.41万元,均价增长2.45万元/公斤;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09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4.5%;新增个体工商户324户,完成目标任务的217.45%。

2. 凝心聚力,乘势而上,乡村振兴持续发力。始终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成效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覆盖完成9990户37352人集中排查,新识别监测对象32户88人,完成2814户9588人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措施、增收目标制定及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设置生态护林员93名,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109名,利用光伏扶贫收益设置保洁员46人,促进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3646人(其中镇内务工1133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328人49.2万元、扶贫小额信贷348户1689.5万元。认真完成迎接2022年度市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省纪委监委蹲点调研工作。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翠华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策划方案编制,为推进乡村振兴“把舵定向”。

3. 精心耕耘,务实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完成粮食播种7.01万亩,种植板栗3万株、核桃3000株,实施板栗提质增效5000亩,推广种植密本南瓜1.1万亩、高稳产水稻3700亩、软香米800亩、花卉500亩、万寿菊3984亩,沃柑700亩、中药材2000亩。持续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投资100万元,实施者广石羊山养殖小区建设,通过香港小母牛礼品传递项目向农户发放养殖资金200万元,培育规模化养殖户117户,年内出栏生猪88286头(其中撒坝猪1169头),肉牛10558头,肉羊26088只(其中黑山羊17094只),肉禽224971羽(其中乌骨鸡154866羽)。深入推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投资800万元,实施者广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完成汤郎箐苗族文化风情谷开发征地75亩;投资235万元,完成“毛主席路居旧址”东侧“红军小院”修缮改造、“周恩来长征路居旧址暨军委总部住址”二期修缮保护;投资1100万元,实施禄劝县红培教育翠华教学点设施提升改造,新建红军小道1.7公里、红军驿站和小河塘休闲营地2000余平方米;全年接待社会各界学习参观团队158场次21750人次,文旅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

4. 固本强基,真抓实干,镇村面貌焕然一新。持续加强农村路网建设,养护农村公路338.96公里;投资1216.99万元,实施迤途、初途、红德、沿河、新华5个村21.03公里自然村通畅工程。持续提升农村人饮安全保障,投资165万元,实施11个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13个村小组农村人饮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全力做好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发放农危改补助13.34万元,改造农村危房12户。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增配垃圾清运车20辆,安装分类垃圾桶20组,新建改建农村卫生户厕770座,完成任务数的101.3%。两违建筑拆除46530平方米,完成任务数的123%。者广村成功创建为2022年省级美丽乡村。

5. 强化治理,建管并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抓实抓牢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投资1100万元,实施翠华、者广小河河道清淤工程及污水治理工程。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完成违法用地清理整治13宗,农业设施用地备案5宗,开展私挖盗采专项巡查18次,出动人员65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6起,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4起。投资650万元,全力推动土地增减挂项目,完成废弃工矿用地复垦137亩,兴隆村(干箐、大平地)旧房拆除复垦106户118.75 亩。全面落实“林长制”,实施天然林管护27.56万亩,扎实开展巡林工作,排查整治涉林案件62件,年内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红德、纳岔、兆乌、红石岩4个村创建为省级生态乡村。认真贯彻落实“十年禁渔”工作要求,开展专项巡查23次,查处非法捕捞涉案人员2人。严格落实“河长制”,设置镇村河长27名,共开展巡河321人次。

6. 以人为本,倾力投入,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养老等民生问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特殊人群参保率达100%。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贷款210万元,开展引导性培训1803人次、技能培训350人次,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21250人次。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64.95万元、临时救助48.1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9.42万元、高龄老人保健补贴66.47万元、特困供养补助122.85万元、社会定救2.75万元、计生各项补助63.86万元。累计接种疫苗54239剂次,完成核酸采样63000余人次,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投资15.83万元,全覆盖完成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军人之家”标准化建设,完成636名退伍老兵优待证办理,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贴180人次24.18万元,累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243.02万元。投资35万元,提升改造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投资26万元,提升改造红石岩、头哨、迤途、大松园等村便民服务中心,畅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7. 励精图治,共建共享,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努力构建新时代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选优配齐网格长205名,“十户长”469名,协助村“两委”做好疫情防控、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护林防火等工作。持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开展扫黑除恶宣传4场次,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受理刑事案件40件,行政治安案件63件,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000件。投资35万元,深入开展“平安翠华”建设,安装摄像头45个。开展“红袖标”治安巡逻100余次,创建“平安村“6个,平安家庭8291户。健全镇村法律服务体系,安装“乡村法治”机器人18台,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51名。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94件,挽回经济损失49.49万元,还有5件走法律程序,历史遗留4件,调解成功率达95.56%。2022年信访工作获县委信访联席办表扬。统筹抓好矿山、道路交通、消防、食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双拥”、老龄、工青妇等各项工作也取得新进展。

8. 忠诚履职,奋勇争先,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解决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争当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对照154项重点工作、42个重点项目,严格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在作风效能上实现大转变、大提升。持续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久久为功正本清源,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 人大;

2. 党委;

3. 财政所;

4. 农业服务中心;

5. 兽医服务中心;

6. 文化广播服务中心;

7. 城建服务中心;

8. 林业站;

9. 计生办;

10. 水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1.镇党委2.镇人民政府;3.镇人大;4.镇计生办;5.镇财政所;6.镇农业服务中心;7.镇兽医服务中心;8.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9.镇城建服务中心;10.镇林业站;11.镇水务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人员编制共77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329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9.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5.86万元,增长35.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5.86万元,增长35.58%;主要原因项目增多且部分项目上年年底下达资金,今年实施导致项目资金增多。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329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67万元,占总支出的66.15%;项目支出1117.04万元,占总支出的33.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5.54万元,增长29.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28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为:2022年办公费增加60.75万元,人员工资减少10.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5.26万元,增长164.84%;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的项目资实施完工较多,上年支出增多。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共计2182.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6.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7.05万元。其中:1、昆财行〔2021〕10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基础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2、 禄财预〔2022〕1号翠华镇2022年乡镇委托业务办公经费29.84万元;3、禄财预〔2022〕25号翠华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基础建设专项资金35.00万元;4、禄整合办〔2022〕1号第三批薄弱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基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0.00万元;5、  禄财预〔2022〕1号翠华镇2022年新华战备水库征地补助资金104.60万元;6、禄整合办〔2022〕4号村级活动场所其他项目修缮资金200.00万元;7、禄整合办〔2022〕4号村级活动场所专项业务费修缮资金98.42万元;8、禄整合办〔2022〕1号2022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16.00万元;9、禄整合办〔2022〕2号第四批薄弱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32.18万元;10、禄整合办〔2021〕1号普渡河沿岸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94.00万元;11、禄整合办〔2021〕1号禄劝红培教育翠华镇教学点打造提升项目专项资金40.00万元;12、禄整合办〔2022〕4号红色文化打造资金20.00万元;13、禄整合办〔2022〕3号第五批薄弱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40.69万元;14、禄财农〔2022〕12号翠华镇者广村农副产品冷链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5.85万元;15、禄财预〔2022〕37号2022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0.71万元;16、禄财预〔2022〕35号2022年中央农房抗震改造计划任务及补助资金13.34万元;17、昆财资〔2021〕268号2021、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52万元;18、禄财预〔2022〕2号翠华镇2021—2022年冬春救助专项资金15.90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9.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751.23万元,增长29.48%,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增加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6%。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其中: 政运行支出1.81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0.00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72.48万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8.18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5.00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0.05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事务运行支出44.53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列支文化体育和群众文化,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其中群众文化支出55.39万元,广播电视事务支出1.54万元。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65.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0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8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8.9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3.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0.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11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9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5.02万元。

12. 农林水(类)支出198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7%。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与扶贫支出。其中:事业运行支出290.73万元,农业生产发展80.0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4.60万元,事业机构58.53万元,水土保持50.8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14.42万元,生产发展472.72万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41.6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74.88万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等相关支出0.71万元。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1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13.34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98.77万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相关工。其中: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15.90万元。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禄劝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85万元,下降8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5万元,下降100.00%,2022年没有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0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4辆公务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0万元,减少5.00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实施翠华、者广小河河道清淤工程及污水治理工程。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上缴违法用地清理费5.0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工作活动开展。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资产总额9674.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90.22万元,固定资产383.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48.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31013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