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310-76745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24 09:05
名 称: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4 09:05 浏览次数:16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和昆明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我县规范性文件。

6.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协助开展反腐败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7.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8. 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突出政治定位,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协助县委制定全县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清单,推动2021年度市委对禄劝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开展政治监督,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4件4人,组织纪律案件3件3人。根据疫情阶段性特点,开展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精准监督,针对“8·17”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协助市纪委市监委对4家责任单位、22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突出预防提醒做实日常监督。严格审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25批5868人次,对廉洁情况存在问题的2名干部提出暂缓和不予提拔、重用建议。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批339人次。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提醒211人次。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5人次。

2. 坚持纠治“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持续推进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紧盯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9批次,发现问题65个,移交问题线索5件,清退资金9万余元。开展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线索66件,处分10人,谈话1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通报曝光6期7人,追缴、清退违规资金300余万元。靶向纠治作风顽疾。实现对全县1.9万余名党员、0.8万余名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全覆盖。督促各级各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2名干部上台现身说法,122人主动说明问题,免予处分60人,从轻减轻处分19人,对未主动说明问题的18人从重处理,实现惩戒与教育挽救有机统一。推进作风效能革命。梳理排查、督促整改不作为、乱作为相关问题37个。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打折扣、搞变通,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谈话103人,问责6人;为18名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对183名党员领导干部依规依纪给予从轻、从宽处置。

3. 实施清廉禄劝建设行动,多点发力疏通民生领域堵点卡点。实施民生领域“春雨行动”。开展住建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处置问题线索8件,留置1人,处分3人,建章立制14个。开展公安系统专项整治,受理问题线索14件,处分7人,推动建章立制11项。开展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农改林”“水源涵养林”工程落实情况监督,党纪政务立案2人。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为71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88万元。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整治。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对9家营商环境各指标责任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开展“蹲点式”监督,对2020年以来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及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仓”,共发现问题63个,处分16人。持续推行“清廉国企”建设,对2017年以来国企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受理问题线索11件,处分5人。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12批次,查处问题114件,处分10人。开展2022年度县纪委书记定期与党组织书记谈话工作,全面压实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小巡查”,对整改落实进度缓慢的7名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

4. 突出“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创新方式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对教体系统和卫健系统开展全覆盖巡察,共发现问题1721个,移交线索51件,党纪政务立案7人;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强化结果运用,及时组织召开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24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坚持分类处置,对18人免予处分。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2022年,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2616件,移交问题线索72件。通过列席民主生活会、座谈调研、现场指导、审阅整改材料等方式,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共完成问题整改1678个,党纪政务立案10人,建章立制54个。对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典型案例边巡边移,立案查处2件2人。突出抓好巡察队伍自身建设。积极请示县委批复并成立巡察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个,按程序选调3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和壮大巡察队伍。针对督导反馈的5个方面43个问题,及时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高位推进整改落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5. 深入贯彻“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标本兼治综合效能日益彰显。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深化腐败问题综合治理,聚焦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创新机制、因案施策,上下联动化解信访问题“疑难杂症”,受理群众诉求及信访举报274件,同比下降33.3%。受理处置问题线索249件367人,党纪政务立案143件144人,结案107件,处分102人,采取留置措施10件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不断削减腐败存量。组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干部大会,讲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促成33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6名干部主动投案,运用“四种形态”转化处理26人。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建立行贿人信息库,录入全国行贿人信息库8件33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从严精准打击行贿人,立案查处行贿案件4件4人。做深做实以案促改。拍摄播出警示教育片《权途末路》,组织重点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场,开展案例剖析、警示教育30余场次,向社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4起。向责任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8份、监察建议书5份,不断将问题整改引向系统治理。拍摄播出《年节·廉洁》等廉政微电影15部,制作H5等系列廉政新媒体作品31期,不断培育廉洁文化,推动形成崇廉尚廉行廉的良好社会风气。

6. 开展“纪检监察尖兵淬火行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突出政治定位,强化思想建设。先后组织开展集体学习1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8次,开展“重走长征路”、“有话对党说”等系列主题活动4期,示范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精准落实本领。突出业务锻炼,提升监督质效。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培训19期,组织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2期。选派18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到省市纪委参加跟班锻炼,不断锤炼过硬业务素质。突出自我监督,扎牢制度笼子。探索建立外部监督机制,选聘12名特约监察员,破除外部监督壁垒。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选取“脱贫攻坚和过渡期专项监督”主题,完成县监委首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开展“廉内助”系列活动,组织参观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立案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3人。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包括: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交运局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属县委工作部门,设在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24,973,12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73,128.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5,428.34元,增长0.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5,428.34元,增长0.8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25,691,494.56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1,894.56元,占总支出的99.26%;项目支出189,600.00元,占总支出的0.7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2,446.03元,增长1.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7,846.03元,增长2.07%;项目支出减少255,400元,下降57.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案件未查办结束,案件查办经费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01,894.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63,764.76元,占基本支出的82.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38,129.8元,占基本支出的17.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6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用于2022年昆明市留置中心留置案件的费用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91,494.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2,446.03元,增长1.03%,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18,62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5%。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及案件查办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2,17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739,9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410,73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30.00元,下降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30.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8,129.80元,减少492,876.93元,下降9.80%,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经费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81,037.51元、水费5,351.00元、电费26,614.25元、差旅费342,941.00元、会议费22,841.76元、培训费6,800.00元,委托业务费807,044.28元,工会经费59,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56,10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618,750.76元,其中,流动资产2,859,105.01元,固定资产2,759,645.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7,622.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5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 618,750.76

2, 859,105.01

2, 759,645.75

0. 00

864, 787.17

0. 00 

189, 4858.58

0. 00

0. 00

0. 00

0. 00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5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22201111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310230922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