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禄劝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3-09-28 19:07
浏览次数:21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 策事项范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的通知》(禄政办发〔2023〕56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 实际,符合以下标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纳入重大行
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优生优育等公共服务
类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卫生健康领域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和修改方案;
(三)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四)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对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
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