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县局各科室(队):
为进一步规范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对照《昆明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禄政办发〔2023〕56号),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
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有关统计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研究、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治监督、统计执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由县统计局起草,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本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附件: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法律法规 政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提交时间 |
1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共施条例》及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昆明市统计局有关规定 | 禄劝县统计局涉及科室 | 2023年12月30日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