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局属各科、室、办、站、队、段、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和市、县有关要求,经认真研究并报党组会议审定同意,特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的,涉及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县政府出台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编制或调整交通规划,实施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认为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后评估、备案等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时间 |
1 | 禄劝县城至翠华 二级公路建设 | 禄劝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12月 |